上海永程固废处理有限公司固体废物资源利用处置工程提升项目

上海永程固废处理有限公司固体废物资源利用处置工程提升项目


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
报建编号:1802CM0257标段号:V01
招标人:上海永程固废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协实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葛诚喆 联系人电话:*********8228
联系人地址:合川路2570号科技绿洲三期1号楼10楼 联系人邮编:20110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标段名称:上海永程固废处理有限公司固体废物资源利用处置工程提升项目
招投标情况:
投标人中标候选
人排序
项目负责
人姓名
否决投标
入围情况
投标总报价
(万元)
分项报价(万元)总周期(天)分项周期(天)
设计
报价
施工
报价
设备
报价
设计
周期
施工
工期
设备
周期
上海明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第一中标候选人唐明8358.3900352.9300 3701.00004304.4500 320 20 300
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第二中标候选人赵顺定8396.3800350.5400 3997.09004048.7500 320 20 300
江苏广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刘宇辉8466.4100350.5400 4022.87004093.0000 320 20 300
共3个投标人
暂列金额和
暂估价:
暂列金额:0(万元) 暂估价:672(万元) 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672(万元)
专业工程暂估价明细表
序号专业工程名称金额(万元)
合计 0
公开招标公告:第1次发布(内容在下方)
公示期限:2019年01月30日至2019年02月02日
中标候选人业绩:临沂危废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南通开发区固体废物综合处理工程项目。
详细:中标候选人公示详细信息(内容在下方)
备注: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确定中标人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署名形式在“中标候选人公示” 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离报名截止时间还有:-23|-20|-21|-1
建设工程公开招标信息表
报建编号:1802CM0257标段号:V01
招标人:上海永程固废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上海市崇明区港沿镇港沿公路4088号
招标项目名称:上海永程固废处理有限公司固体废物资源利用处置工程提升项目
建设地点:上海市崇明区港沿公路4088号
工程规模描述
设计工程规模描述
具体描述:(1)专项工程设计-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工程):1.危险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
施工工程规模描述
项目类别: 环保工程工程类别: 工业项目噪声、有害气体、粉尘、污水、工业废料的综合处理工程
具体描述:(1)项目规模回转窑焚烧处理能力30t/d,无氧裂解处理能力15t/d
工程总投资:9958.59万元人民币
工程概(预)算:9958.59万元人民币
建安费用:8231.02万元人民币
施工工期:300日历天
其他说明:本工程建设规模约为13200t/a(其中焚烧处理能力9900t/a,无氧裂解处理能力3300t/a)。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预处理车间、暂存仓库、焚烧车间、物化/污水处理间地坪进行升级改造;新建综合楼、辅助用房、门卫、化学品仓库等,提标新建焚烧线、污水处理系统、组合水池等。
投标条件
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要求
第一条市政行业资质甲级
第二条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工程)设计资质甲级
以上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施工资质要求
第一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其以上
以上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接受境外企业投标:不接受
获取招标文件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合川路2570号科技绿洲三期1号楼10楼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12-30至2019-01-06(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
招标公告截止时间:2019-01-06 16:30:00
注意:1、投标人需持凭证,获得招标文件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协实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朱惠华联系电话:*********8228
传真:
获取招标文件时
需提供材料(如有):
(1)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2)网上报名凭证原件(加盖公章);(3)投标人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委托代理人的本单位人员《投标人员情况表》(通过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www.shjjw.gov.cn查询、打印,含条形码)原件。(若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则委托代理人应为联合体协议中牵头人的人员)(4)设计方近五年(2013年1月1日起至今)2个以上(含2个)类似项目(固废处理相关工程或危废焚烧工程)设计业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联合体协议原件。(若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在现场购置招标文件时,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需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联合体协议中必须明确牵头人以及各自的分工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设计方,联合体成员数最多不得大于3家。)
备注:1、逾期未领取招标文件者、携带资料不全或审核不合格者,视作自动放弃本次投标资格。
提交投标文件
地址:
上海市崇明区翠竹路1501号4楼开标室
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
2019-01-29 09:00:00
投标保证金:80万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工本费:1000元人民币
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
的媒体名称:
填报单位:上海协实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监管部门:监管部门联系电话:
联合体报名


中标候选人公示详细信息

一、投标文件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投标原因
序号投标人名称否决投标原因依据

无否决投标
依据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1.1本项指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章(字)。
1.2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本项指投标文件下列内容未按招标文件提供的表式要求签字和盖章的:(1)投标承诺书;(2)投标函;(3)上海市建设工程投标情况汇总表。
2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2.1共同投标协议未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署、提交,未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未承诺中标后将向招标人承揽连带责任。
3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一致或者无效的;
3.2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招标文件要求的;
3.3投标人的资信条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3.4项目负责人(设计、施工)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专业等级要求的;
3.5施工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者分期施工的除外。
3.6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7为承担建设工程的前期设计、造价咨询、监理业务的单位;
3.8为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
3.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3.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3.11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3.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的;
3.13被责令停业的;
3.1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1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3.17拖欠工人工资,情节严重被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且在公布的期限内的;
3.18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4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5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5.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8471万元,或设计费报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353万元、或施工费报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8118万元(含:672万元暂估金额)的;
5.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低于分部分项工程费乘以招标文件规定最低费率2.2%的90%(即1.98%)的。
6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6.1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6.2其他未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
6.3投标方案不满足招标文件中设计任务书要求的。
6.4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
6.5质量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
6.6总承包报价与总承包方案明显不相匹配的;
6.7改变暂估价、暂列金额的;
6.8规费、增值税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费率计取的;
6.9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7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二、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给予修正的结果
序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总报价(万元)经评审修正总报价(万元)

无修正说明

评标委员会评分结果(勘察设计)

评标委员会技术评分(施工)

评标委员会商务评分(施工)

评标委员会评分(汇总)

上海明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广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


备注
根据评标办法的规则,打分分值按比例计入总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提升 处置 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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