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龙湖区政府大楼保安服务管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汕头市龙湖区政府大楼保安服务管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龙湖区政府大楼保安服务管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品目
采购单位汕头市龙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行政区域汕头市公告时间2019年01月30日15:5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01月31日09:00至2019年02月11日17:00
招标文件售价¥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开标时间2019年02月20日15:00
开标地点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预算金额¥312.18272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汕头市龙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汕头市龙湖区政府办公大楼二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汕头市龙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司
代理机构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长江路8号18楼北侧07号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受 汕头市龙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对 汕头市龙湖区政府大楼保安服务管理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507-201901-778899-0004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龙湖区政府大楼保安服务管理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121,827.25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内容:汕头市龙湖区政府大楼保安服务管理项目1项

2、规格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4、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人民币¥3,121,827.25元/3年,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121,827.25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仅对项目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正在办理商事登记多证合一的,提供工商部门证明或办理回执,原证书视同有效)。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参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1.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至开标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原件必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3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物业管理公司;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参加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出具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证书、业绩等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的注意事项:

1、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投标人在报名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投标人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提交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进行网上核对,如发现提交虚假查询信息者一律拒绝其报名。

获取招标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全部须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复印件一份;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至开标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复印件一份;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应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一份;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

7、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01月31日 至 2019年02月11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2月20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十、开标时间:2019年02月20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1 月 31 日 至 2019 年 02 月 11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工联系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厦1307、1308房
联系人:曾冠联系电话:***-********
传真:***-********邮编:510507
(三)采购人:汕头市龙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地址:汕头市龙湖区政府办公大楼二楼
联系人:符桂荣联系电话:****-********
传真:****-********邮编:515041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154*****30863.pdf" ignore="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154*****30988.pdf" ignore="1">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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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服务管理 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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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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