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公安局九原区分局“刑侦活体指纹采集仪、电子DNA”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公告采购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单〔2018〕770号)

包头市公安局九原区分局“刑侦活体指纹采集仪、电子DNA”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公告采购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单〔2018〕770号)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包采单〔2018〕770号
品目
采购单位包头市公安局九原区分局
行政区域包头市公告时间2019年01月30日16:34
预算金额详见公告正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详见公告正文
项目联系电话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包头市公安局九原区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名称包头市九原区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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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公安局九原区分局“刑侦活体指纹采集仪、电子DNA” 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包头市公安局九原区分局“刑侦活体指纹采集仪、电子DNA” 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包采单〔2018〕770号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BTJYCG-2018-H003
采购目录:货物类\专用设备\执法部门专用设备及用品\技术侦察取证设备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评标方式:纸质评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本项目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 (2) 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为“有效”状态; (3)截至开标之日,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领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时需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2018年11月08日 08:30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3日 12:00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获取文件地址:包头市九原区财政局3楼309室
采购文件售价(元):0.00
答疑会时间:
答疑地址: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4日 15:30
文件递交地址:包头市政务大厅3楼第三开标室
开标时间:2018年11月14日 15:30
开标地址:包头市政务大厅3楼第三开标室
采购人名称:包头市公安局九原区分局
采购人地址:包头市九原区沙河镇
采购人联系人:刘建玲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包头市九原区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包头市九原区沙河街37号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行政主管部门:九原区财政局
项目负责人:袁潞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文件: *******&MD5=77cf3957e6a0923f690155c8466d564e" ignore="1">邀请书.doc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包组预算合计
A283,800.00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采购明细清单
*******货物1.0刑侦活体指纹采集仪、电子DNA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公安局九原区分局、包头市九原区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包头市九原区采购中心
2018年11月0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子 指纹采集仪 刑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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