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招标公告
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招标公告
凤台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凤台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广泛监督。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人:凤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采购项目名:凤台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
二、采购预算:235元/吨。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1、项目简介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交通运输厅五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全省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皖环函〔2018〕169号)文件精神,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专项整治行动,其中包括重点全面排查城镇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的污泥种类、产生量、去向、处置等情况,为尽快解决凤台县污水处理厂污泥安全处置问题,县住建委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采购一家具备资质接收处置污水处理厂污泥的单位。
2、市场调研和分析(主要针对唯一性)
根据前期市场调研并咨询凤台县环保局、查询淮南市环境保护局网站公示情况,目前我市只有淮南市金桥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符合《通知》要求,能够合法接收处置我县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
3、相关法律、政策及文件依据,引用的法条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三十一条 规定“(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该项目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四、拟定供应商名称
服务单位名称:淮南市金桥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由于上述原因,采购人拟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
五、专家论证意见:
根据本项目进行的前期市场调研、凤台县环保局的回函、淮南市环境保护局网站公示情况等相关资料佐证,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目前我市只有淮南市金桥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能够合法接收处置我县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
综上所述,专家小组一致认为,我市暂无除淮南市金桥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外的企业能够合法接收处置我县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规定。凤台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拟由采购人向淮南市金桥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单一来源采购。
六、专家名单、工作单位、职称:
1、朱亮、安徽兴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
2、袁国语、凤台县永幸河管理处、高级工程师
3、郑兆龙、凤台县化肥厂、高级工程师
4、顾皖清、淮南申益建筑设计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
5、郑兆业、凤台县环保局
七、公示期限:
此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19年1月31日至2019年2月11日)
八、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采购人联系地址:凤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联系人:李军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安徽欣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明子
联系电话:189*****312
监督部门:凤台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刘晓康
联系电话:****-*******
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代理机构或监督部门。
采购人:凤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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