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60MW坑口电站工程第二批辅机设备招标公告

2×660MW坑口电站工程第二批辅机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CHDTDZ042/18-SB-06)

项目所在地区:印度尼西亚南苏门答腊省穆拉埃宁(Muara Enim)县

一、招标条件

华电(印尼)玻雅2×660MW坑口电站工程项目 第二批辅机设备(香港公司主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自筹;招标人为 华电环球(北京)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2X6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2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42/18-SB-0601

燃油启动锅炉

详见招标文件

1600

CHDTDZ042/18-SB-0602

旋转煤仓清堵装置

详见招标文件

1638

CHDTDZ042/18-SB-0603

凝汽器胶球清洗装置

详见招标文件

865

CHDTDZ042/18-SB-0604

闭式水板式换热器设备

详见招标文件

1587

CHDTDZ042/18-SB-0605

汽机旁路

详见招标文件

2519

CHDTDZ042/18-SB-0606

伸缩节

详见招标文件

865

CHDTDZ042/18-SB-0607

转刷网篦式清污机、格栅、平面钢闸门及导槽设备

详见招标文件

950

CHDTDZ042/18-SB-0608

门式起重机

详见招标文件

859

CHDTDZ042/18-SB-0609

风冷螺杆式冷水机组及冷水泵

详见招标文件

900

CHDTDZ042/18-SB-0610

不间断电源系统

详见招标文件

881

CHDTDZ042/18-SB-0611

主厂房及辅助车间直流系统

详见招标文件

1545

CHDTDZ042/18-SB-0612

气力除灰系统

详见招标文件

2751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燃油启动锅炉】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具备在投标截止日前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同时须出具承诺函。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并获得用户的好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同时须出具承诺函;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个会计年度(2015-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招标人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近两年内(2016年12月-投标截止日期)在同类工程中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较大及以上质量责任事故、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近一年内(2017年12月-投标截止日期)在同类工程中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一般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如果在招标阶段事故责任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责任认定,视同在事故中负同等及以上责任,同时须出具承诺函。

8.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国内设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同一品牌进口设备只接受制造商或唯一代理商投标。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专项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A级);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500万元及以上;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至少2个3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机组安全运行项目业绩。注:所有投标业绩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性材料之一:

①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供货范围(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

②第三方出具的完工证明性材料:性能试验报告或质量验收报告等。以上证明性材料均需能证明机组投运或完工时间,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联系人、职务、座机、手机等)。

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性材料均为无效业绩证明文件。

【旋转煤仓清堵装置】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具备在投标截止日前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同时须出具承诺函。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并获得用户的好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同时须出具承诺函;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个会计年度(2015-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招标人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近两年内(2016年12月-投标截止日期)在同类工程中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较大及以上质量责任事故、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近一年内(2017年12月-投标截止日期)在同类工程中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一般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如果在招标阶段事故责任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责任认定,视同在事故中负同等及以上责任,同时须出具承诺函。

8.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国内设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同一品牌进口设备只接受制造商或唯一代理商投标。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专项要求:注册资本金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至少2个3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机组安全运行项目业绩。注:所有投标业绩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性材料之一:

①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供货范围(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

②第三方出具的完工证明性材料:性能试验报告或质量验收报告等。以上证明性材料均需能证明机组投运或完工时间,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联系人、职务、座机、手机等)。

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性材料均为无效业绩证明文件。

【凝汽器胶球清洗装置】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具备在投标截止日前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同时须出具承诺函。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并获得用户的好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同时须出具承诺函;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个会计年度(2015-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招标人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近两年内(2016年12月-投标截止日期)在同类工程中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较大及以上质量责任事故、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近一年内(2017年12月-投标截止日期)在同类工程中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一般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如果在招标阶段事故责任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责任认定,视同在事故中负同等及以上责任,同时须出具承诺函。

8.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国内设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同一品牌进口设备只接受制造商或唯一代理商投标。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专项要求: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500万元及以上;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至少2个3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机组安全运行项目业绩。注:所有投标业绩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性材料之一:

①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供货范围(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

②第三方出具的完工证明性材料:性能试验报告或质量验收报告等。以上证明性材料均需能证明机组投运或完工时间,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联系人、职务、座机、手机等)。

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性材料均为无效业绩证明文件。

【闭式水板式换热器设备】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具备在投标截止日前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同时须出具承诺函。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并获得用户的好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同时须出具承诺函;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个会计年度(2015-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招标人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近两年内(2016年12月-投标截止日期)在同类工程中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较大及以上质量责任事故、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近一年内(2017年12月-投标截止日期)在同类工程中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一般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如果在招标阶段事故责任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责任认定,视同在事故中负同等及以上责任,同时须出具承诺函。

8.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国内设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同一品牌进口设备只接受制造商或唯一代理商投标。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专项要求:注册资本金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至少2个3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机组安全运行项目业绩。注:所有投标业绩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性材料之一:

①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供货范围(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

②第三方出具的完工证明性材料:性能试验报告或质量验收报告等。以上证明性材料均需能证明机组投运或完工时间,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联系人、职务、座机、手机等)。

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性材料均为无效业绩证明文件。

【汽机旁路】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具备在投标截止日前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同时须出具承诺函。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并获得用户的好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同时须出具承诺函;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个会计年度(2015-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招标人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近两年内(2016年12月-投标截止日期)在同类工程中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较大及以上质量责任事故、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近一年内(2017年12月-投标截止日期)在同类工程中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一般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如果在招标阶段事故责任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责任认定,视同在事故中负同等及以上责任,同时须出具承诺函。

8.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国内设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同一品牌进口设备只接受制造商或唯一代理商投标。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专项要求:注册资本金人民币2000万元及以上;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至少2个6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机组安全运行项目业绩。注:所有投标业绩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性材料之一:

①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供货范围(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

②第三方出具的完工证明性材料:性能试验报告或质量验收报告等。以上证明性材料均需能证明机组投运或完工时间,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联系人、职务、座机、手机等)。

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性材料均为无效业绩证明文件。

【伸缩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具备在投标截止日前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同时须出具承诺函。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并获得用户的好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同时须出具承诺函;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个会计年度(2015-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招标人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近两年内(2016年12月-投标截止日期)在同类工程中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较大及以上质量责任事故、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近一年内(2017年12月-投标截止日期)在同类工程中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一般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如果在招标阶段事故责任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责任认定,视同在事故中负同等及以上责任,同时须出具承诺函。

8.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国内设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同一品牌进口设备只接受制造商或唯一代理商投标。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专项要求:注册资本金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至少2个3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机组安全运行项目业绩。注:所有投标业绩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性材料之一:

①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供货范围(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

②第三方出具的完工证明性材料:性能试验报告或质量验收报告等。以上证明性材料均需能证明机组投运或完工时间,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联系人、职务、座机、手机等)。

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性材料均为无效业绩证明文件。

【转刷网篦式清污机、格栅、平面钢闸门及导槽设备】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具备在投标截止日前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同时须出具承诺函。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并获得用户的好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同时须出具承诺函;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个会计年度(2015-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招标人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近两年内(2016年12月-投标截止日期)在同类工程中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较大及以上质量责任事故、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近一年内(2017年12月-投标截止日期)在同类工程中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一般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如果在招标阶段事故责任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责任认定,视同在事故中负同等及以上责任,同时须出具承诺函。

8.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国内设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同一品牌进口设备只接受制造商或唯一代理商投标。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专项要求: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至少2个3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机组安全运行项目业绩。注:所有投标业绩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性材料之一:

①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供货范围(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

②第三方出具的完工证明性材料:性能试验报告或质量验收报告等。以上证明性材料均需能证明机组投运或完工时间,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联系人、职务、座机、手机等)。

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性材料均为无效业绩证明文件。

【门式起重机】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具备在投标截止日前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同时须出具承诺函。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并获得用户的好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同时须出具承诺函;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个会计年度(2015-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招标人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近两年内(2016年12月-投标截止日期)在同类工程中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较大及以上质量责任事故、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近一年内(2017年12月-投标截止日期)在同类工程中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一般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如果在招标阶段事故责任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责任认定,视同在事故中负同等及以上责任,同时须出具承诺函。

8.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国内设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同一品牌进口设备只接受制造商或唯一代理商投标。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专项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门式起重机A级)。注册资本金人民币2000万元及以上;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至少2个起重量80t、跨度20m及以上双梁桥式(或门式)起重机的工程业绩。注:所有投标业绩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性材料之一:

①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供货范围(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

②第三方出具的完工证明性材料:性能试验报告或质量验收报告等。以上证明性材料均需能证明机组投运或完工时间,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联系人、职务、座机、手机等)。

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性材料均为无效业绩证明文件。

【风冷螺杆式冷水机组及冷水泵】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具备在投标截止日前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同时须出具承诺函。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并获得用户的好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同时须出具承诺函;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个会计年度(2015-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招标人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近两年内(2016年12月-投标截止日期)在同类工程中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较大及以上质量责任事故、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近一年内(2017年12月-投标截止日期)在同类工程中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一般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如果在招标阶段事故责任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责任认定,视同在事故中负同等及以上责任,同时须出具承诺函。

8.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国内设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同一品牌进口设备只接受制造商或唯一代理商投标。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专项要求: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至少2个3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机组安全运行项目业绩。注:所有投标业绩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性材料之一:

①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供货范围(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

②第三方出具的完工证明性材料:性能试验报告或质量验收报告等。以上证明性材料均需能证明机组投运或完工时间,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联系人、职务、座机、手机等)。

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性材料均为无效业绩证明文件。

【不间断电源系统】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具备在投标截止日前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同时须出具承诺函。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并获得用户的好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同时须出具承诺函;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个会计年度(2015-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招标人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近两年内(2016年12月-投标截止日期)在同类工程中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较大及以上质量责任事故、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近一年内(2017年12月-投标截止日期)在同类工程中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一般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如果在招标阶段事故责任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责任认定,视同在事故中负同等及以上责任,同时须出具承诺函。

8.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国内设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同一品牌进口设备只接受制造商或唯一代理商投标。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专项要求:注册资本金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至少2个3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机组安全运行项目业绩。注:所有投标业绩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性材料之一:

①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供货范围(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

②第三方出具的完工证明性材料:性能试验报告或质量验收报告等。以上证明性材料均需能证明机组投运或完工时间,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联系人、职务、座机、手机等)。

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性材料均为无效业绩证明文件。

【主厂房及辅助车间直流系统】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具备在投标截止日前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同时须出具承诺函。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并获得用户的好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同时须出具承诺函;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个会计年度(2015-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招标人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近两年内(2016年12月-投标截止日期)在同类工程中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较大及以上质量责任事故、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近一年内(2017年12月-投标截止日期)在同类工程中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一般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如果在招标阶段事故责任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责任认定,视同在事故中负同等及以上责任,同时须出具承诺函。

8.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国内设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同一品牌进口设备只接受制造商或唯一代理商投标。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专项要求: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至少2个3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机组安全运行项目业绩。注:所有投标业绩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性材料之一:

①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供货范围(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

②第三方出具的完工证明性材料:性能试验报告或质量验收报告等。以上证明性材料均需能证明机组投运或完工时间,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联系人、职务、座机、手机等)。

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性材料均为无效业绩证明文件。

【气力除灰系统】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具备在投标截止日前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同时须出具承诺函。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并获得用户的好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同时须出具承诺函;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个会计年度(2015-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招标人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近两年内(2016年12月-投标截止日期)在同类工程中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较大及以上质量责任事故、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近一年内(2017年12月-投标截止日期)在同类工程中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一般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如果在招标阶段事故责任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责任认定,视同在事故中负同等及以上责任,同时须出具承诺函。

8.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国内设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同一品牌进口设备只接受制造商或唯一代理商投标。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专项要求:注册资本金人民币2000万元及以上;投标人应在近5年具有至少4台600MW级及以上燃煤火电机组配套的气力除灰系统投运业绩。此外还应具有至少2台300MW级以上境外火电机组配套的气力除灰系统投运业绩。注:所有投标业绩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性材料之一:

①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供货范围(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

②第三方出具的完工证明性材料:性能试验报告或质量验收报告等。以上证明性材料均需能证明机组投运或完工时间,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联系人、职务、座机、手机等)。

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性材料均为无效业绩证明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 2019-01-29 13:57到 2019-02-02 17:00。

购买标书时间: 2019-01-29 13:57 到 2019-02-02 17:00

获取方式:

第一步:会员注册。请非会员投标人访问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hdtp.com),完成企业信息提交及会员注册。国家法定工作日(09:00-17:30)客服咨询电话:***-********-***,非工作日(09:00-17:00)值班电话:186*****326

第二步:网上报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勾选项目,点击“报名参加”,必须正确填写联系人、电话等信息。

第三步:标书购买。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勾选项目,点击“标书购买”,在线支付完成后,将自动开通招标文件的下载权限,投标人自行下载标书,标书费用不退还。请投标人提前开通网上银行支付功能,购买招标文件仅接受网银在线支付(CFCA)付款方式。

第四步:CA数字证书申请。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数字证书管理-申请”,按要求申请数字证书。以便在加密上传投标文件、提交招标质疑、开标签到、回复评标质疑、操作弃标等环节使用,否则无法参加电子招投标。

第五步:标书下载。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业务主页”,下载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前,请在“维护开票信息”菜单填写开票信息。

第六步:离线投标客户端下载。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投标客户端下载”,下载投标客户端和操作手册等相关文件。

各投标单位必须参加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及评价活动并成为华电集团供应商网络成员,非网络成员将不能参加投标;请各投标单位访问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hdtp.com),点击进入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及评价系统,按系统中要求的流程完成注册和资格信息填报等工作,下载标书及供应商评价活动请咨询下面电话 (入会咨询请与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联系,国家法定工作日(09:00-17:30)咨询电话:***-********-***,非工作日(09:00-17:00)值班电话:186*****326,其他同上。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02-26 10:00。

递交方式:采用电子开标方式的项目,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投标客户端递交至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hdtp.com)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采用传统开标方式的项目,需要按招标文件要求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方式: 电子开标

开标时间: 2019-02-26 10:00 。

开标地点: 网上开标。

七、 其他

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华电环球(北京)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王永

电话: ***-********

电子邮件: yong-wang1@chdhk.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 2号

联 系 人:杨婷婷(预审文件/标书发售、收退保证金事宜) (标书发售、收退保证金事宜)

电话:***-********

电子邮件:yangtingting@chdt.com.cn

联 系 人:周靖雷

电话:***-********

电子邮件:zhoujinglei@chdt.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辅机设备 电站 华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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