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嘉定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上海市嘉定区江桥医院口腔三维CT一体化机等一批医疗设备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法人单位,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并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机构代码证书(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3)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4)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36条--关联方披露》规定,投标人之间构成关联方关系的,则前述投标人只能确定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报价,否则,一经查实,前述构成关联方关系的投标人中标无效;5)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规定提供相应的经营范围及医疗器械经营/生产许可证或备案表;6)按国家规定提供投标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或备案表;7)本次招标包件1、2接受通过中国海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9)投标单位在承接此项目后不得转包。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嘉定区江桥医院口腔三维CT一体化机等一批医疗设备项目 2、招标编号:SHXM-14-********-****(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4-18-z97466,14-18-z97473,14-18-z97574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共分3个包件,各包件是相互独立的,投标单位可选择其中一包或多个包件进行投标。包件如下:第一包:口腔三维CT一体机 /数量1,预算140万元(可采购进口产品);第二包:口腔综合治疗台(含光固化灯、手机、处理台、洁牙机)/数量5,预算70万元(可采购进口产品);第三包:MRI(1.5T)/数量1,预算511.5万元;具体技术参数见招标文件。 5、交付地址:嘉定区江桥镇黄家花园路800号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 7、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元;自筹资金:*******.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执行以下政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发展、规范进口产品政府采购。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9-01-31 09: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2-12 09: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2.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3.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4.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5.有效的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6.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生产许可证或备案表(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7.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或备案表(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版营业执照,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处均上传营业执照即可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01-31 09:00:00至2019-02-12 09: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9-02-20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9-02-20 09: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嘉定区嘉戬公路118号行政大楼B300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单位请携带数字证书(CA证书)及可无线上网并可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笔记本电脑。
七、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如遇系统操作问题,请致电***-********-****6*5咨询! 八、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