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渗滤液处理药剂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宜春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渗滤液处理药剂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宜春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渗滤液处理药剂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承担,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19年2月1日起至2019年2月12日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宜春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联系人:周建平,联系电话:138*****601)、宜春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地址:宜春市宜阳大厦东座6楼)和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电话:****-*******,地址: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431室)。

关于渗滤液处理药剂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理由和依据

市采购办:

我处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采用的是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的两级DTRO设备,,2017年12月份设备正常开始运转,渗滤液处理后排放已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处理药剂为该公司提供。为确保渗滤液处理后排放达标,同时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拟继续使用原设备配套药剂,预算金额为520000元,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特此申请

宜春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2019年1月23日

专家论证意见表

主管部门

宜春市城市管理局

使用单位

宜春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项目名称

药剂项目

项目金额

52万元

专家1论证意见

专家姓名:朱国旗 工作单位:宜春市财政局

职称:中级

设备与配套药剂一般经过厂家检测,能发挥设备最大效益,为确保渗滤液处理后排放达标,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原配套药剂。

专家2论证意见

专家姓名:周素荣 工作单位:宜春市疾控中心

职称:高级会计师

渗滤液处理后排放是否达标是检验处理药剂是否有效果的关键,采购单位通过一年余的使用,证明上年使用的处理药剂有效,处理后排放达标,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专家3论证意见

专家姓名:熊桂根 工作单位:宜阳建筑公司

职称:高级工程师

因设备与配套药剂用同一家可以发挥最大效益,并能确保达到国家排放标准,且采购金额不大,拟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药剂 处理 渗滤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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