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环境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2019年环境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龙游县环境保护局委托,就2019年环境监测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意向的磋商响应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编号:OBZFCG2019-002

二、项目名称:2019年环境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三、磋商项目简要说明: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项)

服务要求

预算价(万元)

1

2019年环境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1

见磋商文件

第四章

98.75

合计

98.75万元

标段一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1

土壤监测、饮用水监测、重点源监测

1

预算价(万元)

3.75万元

标段二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1

地表水监测、降水监测、重点源监测(不含采样费)

1

预算价(万元)

15万元

标段三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1

农村生活处理设施监测

1

预算价(万元)

80万元


详细技术要求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四、合格的磋商供应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实验室具有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计量认证能力表中的检测项目应涵盖本次水质检测全部项目且在有效期内的服务供应商。

3.供应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活动。

4.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5.信用记录的使用

5.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

5.2截止时点。投标(磋商)截止时间的前一天。

5.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查询结果网络打印件,随招标资料一同保存。

5.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于2019年2月1日至2019年2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双休日除外)。到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龙游分公司(龙游县巨龙路1056号向阳世家小区68幢二楼)领取磋商文件,纸质磋商文件费用人民币500元/标段,售后一概不退(供应商报名或购买磋商文件的行为不能证明其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龙游分公司(龙游县巨龙路1056号向阳世家小区68幢二楼)报名。

六、提交答疑截止时间:本次磋商文件自公告信息发布之日起,公示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和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供应商可下载。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请在2019年2月11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向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逾期概不受理。

七、答疑回复时间:磋商文件的答疑、补充、修改等于2019年2月12日17:00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布,请各供应商必须自行关注。

八、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时间和地点:磋商响应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9年2月15日09:30时前送交到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室2(龙游县龙翔路398号,原香溢市场西侧)。

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人:朱小姐。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2月15日09:30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受理。

九、其他有关事项:磋商保证金的缴纳事宜详见(附件)

十、开始磋商的有关信息

开始磋商时间:2019年2月15日09:30时。

磋商地点: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室2(龙游县龙翔路398号,原香溢市场西侧)。

十一、本次磋商联系事项

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小姐联系电话:150*****775

联系地址:龙游县巨龙路1056号向阳世家小区68幢二楼

龙游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叶小姐联系电话:150*****970

十二、招标文件发布及下载地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lyxztb.com

十三、其他

1.未注册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一旦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的,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的三个工作日内按《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注册申请,否则,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将拒绝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可以直接推荐排名次之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组织招标。

2.质疑和投诉:供应商如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

3.供应商对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龙游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政府采购监管科投诉。(电话:****-*******)。


招标人:龙游县环境保护局

代理机构: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9年1月31日

浙江政府采购网址:http://www.zjzfcg.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测服务 环境 分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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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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