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李榕家规家风教育基地建设二期(幼儿园)施工招标公告
剑阁县李榕家规家风教育基地建设二期(幼儿园)施工招标公告
第一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剑阁县李榕家规家风教育基地建设项目二期(幼儿园)已由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以剑发改发 【2017】77号文(核准文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剑阁县龙江小学校,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剑阁县龙江小学校。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根据《广元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广发改〔2017〕295号)要求,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广元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剑发改发 【2017】77号文(核准文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是: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下寺镇
2.2建设规模:新建幼儿园、附属配套设施等共计约7000㎡ 。
2.3计划投资及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及自筹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注: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数量不超过 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进入 “广元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储备库”并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已完成1个项目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牵头人为XXXX 资质单位,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必须为进入“广元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储备库”的单位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在进入项目抽取环节时只抽牵头人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2月1日至2019年2月6日
23时59分(不少于5日),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2月27日
09 时30分(自招标文件获取截至日起不少于15日)。
5.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为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C区三楼本项目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无效。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剑阁县龙江小学校
地址:剑阁县龙江小学校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39*****721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栋一单元602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
传真:/
2019年1月30日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业务咨询联系电话(兼传真):****-*******;技术咨询联系电话********95****-*******。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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