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DG-2017-27号地块建设项目一期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XDG-2017-27号地块建设项目一期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 |||||||||
XDG-2017-27号地块建设项目XDG-2017-27号地块建设项目一期总承包工程(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XDG-2017-27号地块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无锡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XDG-2017-27号地块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锡行审投许[2019]1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XDG-2017-27号地块建设项目一期总承包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梁溪区通泊路与动力路交叉口东南侧 2.1.2建设规模:建筑物层数(最大):29层;标段合同估算价:57500.00万元;标段总建筑面积:148793.55平方米;建筑物高度(最大):93.9米;单跨跨度(最大):8.6米;单体建筑面积(最大):34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48793.5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14293.5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4500平方米,建筑物层数(最大):29层,地下1层;建筑物高度(最大):93.9米;单跨跨度(最大)8.6米;单体建筑面积(最大):34500平方米;其中B地块幼儿园1个,地上3层,总建筑面积4358.88平方米;C地块包括18层住宅5栋、27层住宅1栋、29层住宅4栋、变电所及门卫,地上总建筑面积109934.67,C地块整体地下室1个,地下室建筑面积34500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57500万元 2.1.4工期要求:1019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03月11日,竣工日期:2021年12月23日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桩基、基坑围护、土石方、土建、安装、门窗幕墙、消防、人防(人防抗力等级6级)、暖通、建筑智能化、部分公共区域精装修、幼儿园装修、电梯设备安装以及室外工程等工程的施工及总包管理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 |||||||||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 |||||||||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项目负责人自2015年12月1日以来承担过的类似及以上工程【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直接发包备案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不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信息,则须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签发的施工许可证来证明项目经理信息。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标投标数据信息库中的信息为准】上述类似工程是指单份合同建筑面积≥89000平方米的住宅工程),单份合同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或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所载建筑面积为准,类似工程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或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的落款日期为准 自2014/2/1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14/2/1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14/2/1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 |||||||||
3.5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 |||||||||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9年02月01日9:00时至2019年02月12日17:00时 | |||||||||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 |||||||||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0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截止时间 | |||||||||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03月06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资格审查 |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
7.评标方法 | |||||||||
本次招标采用三合一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招标人: | 无锡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普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无锡市梁溪区永乐路15号原古运河项目招商中心 | 地址: | 无锡市滨湖区蠡湖大道2018号2号楼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 | 戴春华 | 联系人: | 施晓旻、蒋新雨 | ||||||
电话: | 152*****775 | 电话: | 138*****825、156*****035 | ||||||
传真: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6@qq.com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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