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元宵节灯展灯组制作及租赁招标公告
白城市元宵节灯展灯组制作及租赁招标公告
比选文件名称: | 中国电信白城分公司2019年白城市元宵节灯展灯组制作及租赁项目 | 创建时间日期: | 2019-01-31 15:55:00 | |
比选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19-02-01 08:30:00 | 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19-02-03 16:00:00 | |
比选文件内容说明: | ||||
终止: | 否 | |||
比选文件标包: | ********1#">白城市元宵节灯展灯组制作及租赁 |
标包名称: | 白城市元宵节灯展灯组制作及租赁 |
标包内容说明: | 中国电信白城分公司2019年白城市元宵节灯展灯组制作及租赁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白城分公司2019年白城市元宵节灯展灯组制作及租赁项目,项目编号:JSZBZB********,比选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白城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可前来参选。 1.比选范围 1.1比选内容:白城市元宵节灯展灯组制作及租赁。灯组规格要求12米*3米*6.5米,内容要以白城市自然风光和社会发展、民风民俗为设计主线,充分展示中国电信白城分公司的对外形象(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灯组设计内容要以效果图形式报送中国电信白城分公司审阅,经同意后方可制作。 1.2项目预算:人民币100000.00元(不含增值税)。 1.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2月23日。 1.4本项目中选人数量为1个,中选份额:100%。 1.5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00000.00元(不含增值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1.6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只接受原生产厂商参选。要求参选人注册资本应当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参选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生产、销售或租赁彩灯等相关内容,可承办灯展、灯会,彩灯广告及景观设计等相关服务内容。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参选人已办理“三证合一”,则只须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2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自2017年以来灯展承接的相关类似业绩,要求单项合同金额在5万元及以上,至少提供两个相关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金额和时间以合同为准,如合同未明确合同金额,则需提供发票等证明资料)复印件。 注:发票上的金额、发票号等必须清晰可见,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2.3参选人须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参选。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 2.6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本项目的比选。 2.7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8)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文件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纸质】比选文件获取 4.1.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2月1日至2019年2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吉林招标中心(长春市经开区东南湖大路1717号赛东大厦A1603室)。 4.1.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委托经办人携带下述文件向比选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1)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标书费汇款凭证。 4.1.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递交形式:银行电汇,收款方为比选代理机构,银行账户信息见公告。汇款凭证需备注该项目名称及用途。通过个人账户转出的需备注单位名称,比选文件以电子版方式发送至购买单位的电子邮箱中。电子版比选文件与纸质书面比选文件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1.5比选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比选代理机构。比选代理机构在收到比选文件费用后2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参选人承担。 4.2电子比选文件获取【不适用】 4.2.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4.2.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4.2.3比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纸质参选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参选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2月13日11时00分,参选文件递交地点:白城市胜利西路311号三楼会议室。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不适用】。 通过【/】提交,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参选人注册 6.1参选人须在购买比选文件后10日内,通过中国电信外部门户网站完成供应商注册。 6.2注册网址: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account/login.do,注册过程可查询“经验分享”模块中的“外部门户供应商注册操作演示(视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电信集团阳光采购网外部门户(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account/login.do)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白城分公司 地址:白城市胜利西路311号 联 系 人:袁丽丽 联 系 方 式:189*****336 邮箱:189*****336@189.cn 比选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周旭 联 系电 话:177*****032 邮箱:177*****032@189.cn 地址:长春市经开区东南湖大路1717号赛东大厦A1603室 开户名: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南京草场门支行 汇入地:江苏省南京市 9.其他说明 参选人对参选文件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若提供伪造证件或虚假信息将取消项目参与资格。参选人必须保证递交材料的真实性,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白城分公司保留核查的权力,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参选人将自行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各种后果和责任。 比选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白城分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19年1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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