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营养改善计划(肉类食品)采购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来凤县营养改善计划(肉类食品)采购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来凤县营养改善计划(肉类食品)采购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本项目已经《关于确定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食品供货商重新公开招标的请示》来教办文【2018】9号及来凤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实施,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来凤县教育局的委托,对来凤县营养改善计划(肉类食品)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项目编号:HBHD-LFCG-2019-03a
二、 项目名称:来凤县营养改善计划(肉类食品)采购
三、 招标内容:对全县学生食堂冷鲜猪肉、冷鲜牛肉、冷冻食品等进行采购,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
四、 采购预算:
1、总预算金额:人民币每年伍佰贰拾陆万元整(¥*******.00元/年)。其中:
2、冷鲜猪肉*******.00元/年,单价上限29.00元/公斤;
3、冷鲜牛肉*******.00元/年,单价上限80.00元/公斤;
4、冷冻食品920000.00元/年),其中:(1)鸡胸鸭胸肉单价上限19.5元、(2)牛肉丸鱼丸单价上限25.5元/公斤。
五、 资金来源:中央专项资金。
六、 本招标项目的供货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订,合同期满采购人根据供应商服务情况可续签合同或重新组织采购。
七、 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
1. 具备包含冷鲜猪肉、冷鲜牛肉、冷冻食品的合法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 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良好的贮存条件,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内无违法经营及无食品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的书面承诺,若事实与承诺不符,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3. 具有较强的配送能力,必须配备专用的配送车辆和专业的配送队伍,配送过程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
4. 所投货物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货物的标识、标签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5. 投标人须提供法人(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犯罪书面声明(声明中须注明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提供原件、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内,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6.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加盖鲜章,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开标是再次查询核对)
7.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八、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九、 招标文件获取:
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从2019年2月1日—2019年2月3日和2019年2月11日—2019年2月12日每天8:30-12:00时、14:30-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其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来凤分公司(来凤县翔凤镇机械厂酒店路口1栋2楼)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十、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2月12日17时30分
十一、 投标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3月1日9时(8时30分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拒收逾期送达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来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十二、 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2019年3月1日9时
开标地点:来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十三、 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四、 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邮件寄出时间为准。
十五、 联系方式:
采购人:来凤县教育局
联系人:田老师
联系电话:153*****338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来凤县翔凤镇机械厂酒店路口1栋2楼
联系人:储思成
邮编:445700
电话:186*****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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