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乐县人民法院办案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南乐县人民法院办案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南乐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南乐县法院的委托,对南乐县人民法院办案设备项目
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有服务能力并符合采购项目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一、文件编号:LC[2019]004—ZXGK第002号
二、采购项目:南乐县人民法院办案设备项目
三、预算金额:175万元
四、谈判文件下载时间:2019年2 月1 日--2019年 2月 13 日(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 3月5 日 上午9:00
六、开标时间:2019年3 月 5 日上午9:00
七、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3室(濮阳市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
八、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证明材料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证明材料指:提供2016、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本项目须驻派一名弱电工程师或项目经理,并提供其技术证书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证书持有人为投标人法人的无需提供);
2根据庭审的需求,为了能够保障审判庭使用的安全可靠性,注册地不在濮阳辖区内的,必须提供在出现故障后2个小时内到达现场排除故障保证书。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指: 2018年6月至2018年12月中任三个月的完税证明或其他缴纳税收证明;(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指:提供2018年6月至2018年12月中任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证明材料指:提供2014年12月至2018年12月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
(六)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并提供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质证明材料标书内须提供复印件,开标现场提供原件备查(明确要求提供复印件的除外)。
九、报名注意事项及相关信息:
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在濮阳市政府采购网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不需要报名,不需要注册。
2、本次招标项目如有变更或延期,补遗文件、投标人均可在濮阳市政府采购网直接下载招标补充文件,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濮阳市政府采购网,如有遗漏,后果自负。
3、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完整性,如有残缺和不明确的问题及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本次招标活动公告期(标书下载截止时间前)内向南乐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否则,将被视为认可本招标文件内容
4、南乐县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采购项目不收取标书费、投标保证金、服务费。
十、投标人质疑注意事项:
1、 质疑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内附证据、联系人、联系电话)、法人授权书原件、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以上材料盖公司行政章,缺一不予接受。
2、收到原件时间为质疑开始时间,以原件为准。
3、超过法定时限或程序,不予接受。
十一、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 人:南乐县人民法院
联 系 人:田红习
联系电话:135*****166
代理机构:南乐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南乐县昌州路财政局北3楼
南乐政府采购中心
2019 年 1月31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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