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市2018-139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网上交易公告
青州市2018-139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网上交易公告
青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招拍挂出让网上交易公告
青国土资告字[2019]011号
根据城市规划要求,经青州市人民政府批准,青州市国土资源局、青州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管理中心决定以网上交易方式公开出让2018-139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项目 编号 | 宗地 编号 | 土 地 位 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规划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出让 起始价 (万元) | 竞 买 保证金(万元) | |||
地上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其 它 | ||||||||
GTJY-QZ-2019-011号 | 2018-139 | 海岱路与新稷山路交叉口西北侧,东至海岱路,南至新稷山路 | 19778 | 居住用地 | 大于1.0且小于1.8 | ≤35% | ≥35% | 详见规划设计条件 | 居住用地70年 | 2966.7 | 2374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有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 行为、违反合同约定开发利用等列入限制竞买土地不良行为记录的、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法律及法规规定不得参加竞买的情形,不得参加竞买。不接受邮寄、电话竞买申请(详见竞买须知)。
三、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
(一) 申请人可于2019年1月31日9时至2019年3月4日15时(以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weifang.gov.cn)下载网上交易出让公告、出让须知及其他相关网上交易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二)申请人可于2019年1月31日9时至2019年3月4日15时提交竞买申请,打印《竞买申请书》和《资格确认书》,并按要求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4日15时。因银行保证金系统到账存在时间差,建议竞买申请人竞买保证金缴款时间适当提前。
(三)挂牌交易时间为:
2019年2月24日8:00时至2019年3月6日15:00时。
四、网上交易办理程序
本次公告所涉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
1、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验证
(1)诚信入库: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申购需先登录系统通过“会员网上注册”进行诚信入库,注册时诚信库审核地区请选择“青州市”。
(2)上传证件:注册完成后通过网站会员中心“企业会员系统”登陆,竞买人选择“土地/矿业竞买人”类型,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有关证书和资料的原件图片或扫描件(上传复印件的,验证将不被通过)。
(3)网上验证: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青州分中心实施网上验证,验证通过后即可进行网上申购,网上验证时间:上午09:0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7: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验证时限为1个工作日,请各竞买人尽早提前注册,避免因验证时间不足而影响竞买申购)。注册验证联系电话:****-*******。
2、竞买申请人须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到潍坊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北侧窗口申请置换(须持原潍坊市国土局国土交易系统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或办理数字证书(可邮寄办理)并激活后,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并参与竞买。
数字证书办理公司:潍坊金泰软件有限公司,电话:159*****569、186*****788 ,联系人:银女士、陈经理。技术咨询电话:****-*******,****-*******。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上述地块加价幅度为5000元/亩或其倍数。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不设保留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3、规划设计按照《规划设计条件》(青规条[2018]140号)要求执行。开发项目建设按照《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青建书[2018]-045号)要求进行建设。
4、网上交易出让文件若有变更以出让前最后更改为准。
5、申请人在申请竞拍前必须详细、细致、实质性的踏勘土地,包括但是不限于土地四至、附属物或地面设施等相关情况;应详尽了解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如有异议必须在网上挂牌报价开始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出让人当面提出,否则竞买申请一经系统受理确认,就视为对土地现状的认可,自愿以现状竞买及接受土地,并自愿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6、竞买申请人对《成交确认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中条款存在异议的,可放弃竞拍。
7、该地块范围内如有供电、通讯等公共设施,受让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选择是否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8、申请人对出让文件及地块情况有疑问的,可在出让活动开始前向青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一窗受理窗口咨询,咨询电话:****-*******
9、申请人对注册验证、网上交易、保证金缴退等有疑问的,请咨询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青州分中心,咨询电话:****-*******。
青州市国土资源局
青州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管理中心
2019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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