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山县温泉镇龙潭畈村十组泥石流治理工程项目

英山县温泉镇龙潭畈村十组泥石流治理工程项目


英山县温泉镇龙潭畈村十组泥石流治理工程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英山县温泉镇龙潭畈村十组泥石流治理工程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登记编码:YSCG-********-***

英山县温泉镇龙潭畈村十组泥石流治理工程项目经英山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以[2019]0115号政府采购计划备案,采购预算为144.7万元人民币,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该项目于2019年1月30日完成竞争性磋商,采购人于2019年1月31日收到磋商报告,于2019年1月31日在磋商报告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了中标(成交)人。现将该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中标(成交)结果

1、中标(成交)人名称:湖北地建集团神龙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中标(成交)人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阳街联成路108号10号办公楼第六层

3、中标(成交)金额: *******.00

4、工期:90日历天

5、采购内容:英山县温泉镇龙潭畈村十组泥石流治理工程项目。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二、评审专家名单

本评审组织有3 人组成,为 叶胜利、郭险峰、马琼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1 个工作日。

四、询问与质疑、投诉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供应商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提出质疑,但应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4、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5、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五、本公告发布媒介

1、本公告在英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名 称:英山县国土资源局

地址:英山县温泉镇沿河西路8号

联系人:叶胜利 联系电话:136*****406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英山县温泉镇莲花路18号

联系人:明巧 电话 : ****-*******

3.英山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英山县政府采购采购办公室

地址:英山县财政局办公楼三楼(温泉镇毕升大道西侧)

联系人:龙平电话(传真):****-*******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英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英山县温泉镇莲花路11号(县工行院内)

联系人:何畔电话(传真):****-*******

采购人:英山县国土资源局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3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泥石流治理 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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