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城子河区石墨碳素制品项目道路修整竞争性谈判公告

鸡西市城子河区石墨碳素制品项目道路修整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单位:财政局机关


1、采购条件

鸡西市城子河区石墨碳素制品项目道路修整已经由财政部门批准采购,黑龙江嘉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鸡西市城子河区发展改革局的委托,现对本项目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参加谈判。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鸡西市城子河区石墨碳素制品项目道路修整;

2.2项目编号:JC-Q(G)-竞-1904;

2.3资金性质:财政资金(438,844.51元);

2.4采购内容:道路修整等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二章及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2.5工期:与本项目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30日历天内竣工;

2.6项目地点:鸡西市城子河区(本项目采购人指定地点);

2.7质量标准:符合本项目采购人对竣工验收相关要求;

2.8包段划分:本项目采购不划分包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如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相关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包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购买谈判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进行谈判;

3.5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6供应商应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三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在设备、人员、技术等方面具备履约能力;

3.7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土木工程相关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证,证企相符;

3.8项目人员应配备施工员(工长)1人,质量员(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具备相应岗位证、考核证,且证企相符;

3.9供应商主体、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严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10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相关公司或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控股人被列入失信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4、获取谈判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拟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于2019年2月1日至2019年2月3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黑龙江嘉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东风小区24号楼5单元602室)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2月21日14时30分,地点为黑龙江嘉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采购人:鸡西市城子河区发展改革局

采购人地址:鸡西市城子河区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嘉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鸡西市鸡冠区东风小区24号楼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158100

黑龙江嘉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3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修整 石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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