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RC2019S002(S02)2019年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择二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JRC2019S002(S02)2019年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择二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2019年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择
二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JRC2019S002(S02)
一、招标条件
2019年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择,招标人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中心,现对2019年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择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资格要求
项目名称:2019年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择。
项目位置: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代理周期:签定合同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招标范围:通过本次招标,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完成2019年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建设项目的全部招标代理工作。
工作内容:为2019年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工程、配套工程、建筑工程、维修维护工程及零星工程等需要招标的全部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包含但不局限于项目前期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材料及设备采购等招标代理工作;即从招标登记、发布招标公告至招标档案归档的全部工作。
服务承诺目标:优质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括招标代理资格,并具有类似工程的招标工作经验;招标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师资格。
3.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招标活动;详见吉建管〔2018〕12号文件)。
3.5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参与投标。
3.6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投标资格审查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2月1日至2019年2月12日(法定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到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前街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1208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被授权人须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招标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及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书(含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信用中国”网站公示证明(打印页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外埠企业入吉备案证明材料;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2月28日09时30分,地点为长春高新区锦湖大路1357号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3楼会议室;
5.2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中心
联系人:王工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前街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1208室
联系人:王馨妍
2019年2月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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