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县南部新城工业地块和道路设计招标公告
江永县南部新城工业地块和道路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江永县南部新城工业地块和道路设计项目已由 江永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江永发改许准字[2019]7号文核准招标,建设资金为县财政资金。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江永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现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投标。
二、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江永县南部新城工业地块和道路设计项目。
2、建设地点:江永县南部新城。
3、建设规模:约200亩工业地块和道亭路、康寿路两条道路设计。
(一)、江永南部新城智慧城南地块
(1)江永南部新城智慧城南地块,总用地面积约177.7亩。
(2)江永南部新城智慧城南地块建筑设计要点:
①.功能定位:以生产为主兼办公配套的智能化产业园;
②.建筑规模:总建筑面积不超过15万平方米,地上停车位不少于300个,含标准厂房、科研孵化楼、办公楼、宿舍、食堂、室内外活动设施。
③.长短结合:布局设计时,要根据今后发展合理布局空间,设计要低调、美观、不奢华。
(二)、道亭路和康寿路两条新建道路设计
道亭路路线全长约2500米,路幅宽度为36米,双向四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设计车速40Km/h。康寿路路线全长约2000米,呈东西走向,路幅宽度为36米,双向四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设计车速40Km/h。
4、招标范围:(1)江永南部新城智慧城南地块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景观设计。
(2)道亭路和康寿路两条新建道路设计,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及其他附属设施工程等。
完成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及派现场设计代表负责现场施工技术指导,直至配合完成整个项目的竣工验收。
5、设计周期要求:120日历天
(1)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及相关技术参数核查;
(2)方案设计审批通过后4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内容及上会审查;
(3)初步设计审批通过后6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审查、备案。
各阶段设计进度应满足建设方建设进度要求,具体实施中再根据建设方批准计划落实。
(4)施工现场配合服务:项目建设期全过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设计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资格条件:
2.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桥梁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及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任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且获得市政相关专业高级或高级以上技术职称;其中注册建筑师的注册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4、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与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五、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万元整 (¥80000.00 元)。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投标保函等方式提交。
5.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永州分行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符合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19年2月2日至2019年2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持以下证件到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市雨花区德思勤A8栋409室)报名登记:
(1)公告发布后开具的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投标人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5)项目负责人壹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及高级工程师证(原件);
(6)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相关可查询网站和密码,未提供或查询不了结果或查询结果为非投标单位正式职工的一律作废标处理);投标单位性质属事业的,以上人员必须同时提供投标单位为其购买了劳动保障部门的养老保险发票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的公章)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
以上资料需提供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留存代理机构。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3月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东逸云路1号)三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开标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书》原件、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及投标文件参加。
4、开标验证时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投标承诺书》原件交由招标人验证。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1、《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2、《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九、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参加投标预备会、自行组织现场踏勘、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投标文件也不予退还,对未中标投标人不作解释说明。
十、其他补充
设计补偿: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不给予任何补偿。
成果要求:最终书面成果以村为单位出具:说明书1本 、图集1本、基础资料汇编1本。所有成果资料须提供纸质资料和电子文件,并通过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设计成果版权及使用:本次规划、设计成果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属于招标人。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留存,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未经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让和使用本项目的规划、设计成果;
十一、联系方式
名 称:江永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江永县永明北路
联系人:首先生
电 话:****-*******">****-*******
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德思勤A8栋409室
联系人:谭先生
电 话:158*****082">158*****082
十二、本项目行政监管
江永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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