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区新建生态停车场及公厕项目
示范区新建生态停车场及公厕项目
示范区新建生态停车场及公厕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GZB-2019-01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示范区新建生态停车场及公厕项目已由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展改革规划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示范区发改【2019】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乡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生态停车场约7839㎡包括建筑总面积112㎡的2层公厕;
2.2建设地点:昆仑山路与雁荡山路交叉口东北角;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本工程总投资:约200万元;
2.5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7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2.9要求的其它内容:
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近三年以来至少一份类似业绩,2017年1月1日以来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受惩罚黑名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120天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并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
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本单位注册城建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职称网可查询),实际现场管理人员具有本单位岗位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六人(含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造价师等岗位人员),上述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须提供社保证明(最近连续三个月网页截图及缴费凭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期2019年2月1日至2019年2月12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网站附件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有关招标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4.3本次招标项目澄清、补充、修改、疑问答复、延期等情况,招标人均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http://ggzy.hebi.gov.cn/)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随时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需要潜在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公告为准,因潜在投标人未能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2月28日9时30 分,地点为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壁市淇滨区淇滨大道258号)第二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 址: 鹤壁市南海路与兴鹤大街交叉口
联 系 人: 李女士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鹤壁市淇滨区东方红家属院商住楼
2019年2月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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