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通告

漳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通告

根据《福建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发布2019年第1号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结合近期我区天气仍以暗到多云为主,无有效降雨,未来几天我区森林火险等级达到4级以上,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有效防范森林火灾发生,根据《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决定从2019年2月1日至2月10日在全区林地及靠近林地边缘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违反通告者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森林火警电话:12119

区防火办电话:*******

漳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2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标签: 禁止 漳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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