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市农业局2019年万寿菊种植大田用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腾冲市农业局2019年万寿菊种植大田用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列》、《财政、19号、20号、87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购计划已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云南宸凯招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受腾冲市农业局的委托,就腾冲市农业局2019年万寿菊种植大田用药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项目资金己落实,现诚邀国内合格企业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内容:腾冲市农业局2019年万寿菊种植大田用药采购项目采购内容包含:①嘧菌酯(进口),有效成分含量:250克/升,剂型:悬浮剂,规格:10毫升/袋,数量;160000袋,毒性:微毒;②苯醚甲环唑,有效成分含量:37%, 剂型:水分散粒剂,规格:4克/袋,数量:160000袋,毒性:低毒;③高效氯氟氰菊酯,有效成分含量:2.5%,剂型:乳油,规格:80毫升/瓶,数量;40000瓶,毒性:中等毒;④四霉素,有效成分含量:0.3%, 剂型:水剂,规格:15克/袋,数量:80000袋,毒性:低毒;⑤丙唑.吗林胍,总有效成分含量:18%(盐酸吗啉胍含量:16%,丙硫唑含量:2%) 剂型:可湿性粉剂,规格:25克/袋,数量:80000袋,毒性:低毒。(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采购预算:*******.00元
3.质量要求:按国家及相关行业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投标人所投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如提供产品为假冒伪劣产品时,供应商需承担随之带来的一切后果;中标后若采购人对投标人所供农药产品进行抽样检测,检测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产品供应商承担。
4.项目供期:约30日历天(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5.供货地点:腾冲市农业局(采购人指定地点);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拟报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就整个标段(不得拆分)提出投标申请,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
2.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代码营业执照)证照原件的扫描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此次采购要求,投标人不得超出经营范围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保证金缴纳回执单。
3.投标人所投农药产品必须具有“三证”即《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产品标准证》且都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须具有《农药经营许可证》、《农药经营人员培训合格证书》,且都在有效期内。5.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满足本项目的供货和服务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报告中未出现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提供一年(2016-2018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公司财务报告;投标单位注册时间未满一年的提供注册之日起的财务报告。
7.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18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8.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市场监督部门出具的《内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上截图。
9.投标人不得存在经营异常、严重违法、行政处罚、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必须提供以下网页查询结果:①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②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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