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北漳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工程)
嵊州市北漳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工程)
一、招标条件 嵊州市北漳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工程)已经由绍兴市·嵊州市备案。招标人为嵊州市北漳镇人民政府,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嵊州市北漳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嵊州市北漳镇北漳村 2.工程规模: 3.审定造价:*******.00(元) 4.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A****************001001 | 嵊州市北漳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工程) | 建设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筑面积1708.7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885.6平方米;框架结构,两层,高度为11.217米,景观设计包括广场、排水、停车场、绿化等附属工程。 | 150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投标报名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未通过验收的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在省级诚信平台有在建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变更项目负责人书面资料,没有在诚信平台及时变更,视同为有在建工程。同一投标人拟派同一项目负责人的,如已有项目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参照有“在建工程”的规定执行。但同一投标人拟派不同项目负责人的,不受该限制。 2、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企业和项目负责人没有被相关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招投标监督部门)限制、清出嵊州市市场记录(具体时间以监管部门规定时限为准);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没有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如有特殊情况的,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执行法院的有效依据。 3、主要的资格条件:具备嵊州市建筑业管理局颁发的《诚信手册》。 4、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 1.投标报名截至时间:2019年02月13日 2.开标开始时间:2019年02月25日 09:30 4.开标地点: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 5.现场投标地点: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19年02月02日至2019年02月25日 2.领取地点:电子交易系统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0元每标段。 六、保证金信息 1.保证金账号:浙江嵊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0628;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营业部:****************671;中国工商银行嵊州东城支行:****************182;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664; 2.保证金金额:100000.00元 七、其他说明 八、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嵊州市北漳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嵊州市北漳镇 | 地 址: | 嵊州市官河南路575号华汇大厦南楼4楼 | |||||||
邮 编: | 312400 | 邮 编: | 312400 | |||||||
联 系 人: | 王李 | 联 系 人: | 黄静尔 | |||||||
电 话: | ****-******** | 电 话: | ****-******** | |||||||
传 真: | 传 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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