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昆都仑区团结幼儿园厨卫用品采购公告询价公告(项目编号=包采询〔2018〕666号)

包头市昆都仑区团结幼儿园厨卫用品采购公告询价公告(项目编号=包采询〔2018〕666号)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包采询〔2018〕666号
品目
采购单位包头市昆都仑区团结幼儿园
行政区域包头市公告时间2019年02月02日15:29
报名时间详见公告正文
报名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01月02日09:30
预算金额详见公告正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详见公告正文
项目联系电话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包头市昆都仑区团结幼儿园
采购单位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名称包头市昆区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font-size:14px;color:#444;font-family:微软雅黑,"微软雅黑",Microsoft YaHei,"Microsoft YaHei",Arial;}.table{:960px;:1px solid #ccc;padding:20px;margin:0px auto;margin-top:20px;margin-bottom:20px;}.title{text-align:center;height:50px;line-height:50px;background:#f5f5f5;color:#1c6da5;font-size:30px;font-weight:bold;}.table td{padding-top:10px;padding-bottom:10px;-bottom:1px solid #ddd;line-height:36px;:918px;}.table td h3{font-size:16px;padding-top:10px;padding-bottom:10px;}.table th{-bottom:1px solid #ddd;text-align:left;font-size:15px;}.table a{color:#ff0000;}.intable{:100%;-collapse:collapse;:1px solid #ccc;}.intable td{padding-left:10px;}.intable2{:100%;}.intable2 td{-bottom:1px solid #ccc;}.intable2 th{-bottom:1px solid #ccc;}.tableHeader{background-color:#cde6ff;}.tableHeader b{font-size:15px;}.footer{:none;text-align:right;}.title_erji{font-size:16px;font-weight:bold;}.clear{clear:both;}
包头市昆都仑区团结幼儿园厨卫用品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包头市昆都仑区团结幼儿园厨卫用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包采询〔2018〕666号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2018〕84621号
采购目录:货物类\其他货物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评标方式:纸质评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投标商需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index.jsp)注册,并通过审核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见招标公告内附件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2018年12月26日 17:30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9日 17:30
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获取文件地址:见招标公告内附件
采购文件售价(元):0.00
答疑会时间:
答疑地址: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9日 17:30
文件递交地址:昆区党政大楼2号楼241
开标时间:2019年01月02日 09:30
开标地址:昆区党政大楼2号楼开标室
采购人名称:包头市昆都仑区团结幼儿园
采购人地址:团结大街与南排道交叉路口北100米
采购人联系人:魏海燕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包头市昆区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包头市昆区阿尔丁大街党政委大楼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行政主管部门:昆区采购管理办公室
项目负责人:柯楠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文件: *******&MD5=2d5f78552a760d39cabe8e9ef338e321" ignore="1">昆区团结幼儿园厨卫用品.rar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包组预算合计
A17,120.00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采购明细清单
*******货物1.0附明细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昆都仑区团结幼儿园、包头市昆区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包头市昆区采购中心
2018年12月26日

标签: 厨卫用品 幼儿园 包头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包头市昆区采购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