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文化活动中心广播电视台允许招标公告
公共文化活动中心广播电视台允许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永嘉传媒集团(永嘉县广播电视台)
二.进口产品公示编号: importedProduct***************
三.采购项目名称:永嘉传媒集团县公共文化活动中心广播电视台项目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项目概况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见附件清单 | 详见附件 |
六.符合上述采购要求的进口产品产地、品牌(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七.申请理由:
本次采购的广播级摄录像机设备及用于永嘉县广播电视台的新大楼专业设备,用于广播级视音频信号的记录、处理、传输,对信号要求信噪比高,动态范围大,色彩还原性好,可靠性高,使用寿命长。目前国内产品无法满足要求,拟采购产品不属于《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产品目录》中禁止或限制的产品。
根据国家广电总局62号令对直播和播出安全相关规定,为保证系统稳定性,视音频信号处理涉笔,其中镜头、调光台、音频系统、全台通话、延时播出服务器、跟踪传感系统、调音台、播出服务器等相关设备及辅材国内产品达不到相关标准,需要采用进口产品。
八.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必填)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毛祥根 | 副教授 |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
祝银成 | 高工 |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
程伟 | 教授级高工 | 省广播电视科学研究所 |
王兴南 | 教授级高工 | 省中波发射管理中心 |
郭利刚 | 教授级高工 | 省广电监测中心 |
专业人员对进口产品技术性能先进性、采购必要性的论证意见。见附件
九.其它事项:
1.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购进口产品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至第4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永嘉传媒集团(永嘉县广播电视台)
联 系 人:徐鹏飞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点:温州市鹿城区牛山北路13号牛山商务大厦9楼
联 系 人:余旭凡
联系电话:189*****813
传 真:****-********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永嘉县财政局
联系人:胡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地址:永嘉县北城街道环城北路财政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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