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九水河河口段整治工程1标段
南九水河河口段整治工程1标段
文件编号 | 03702120000001047001001Z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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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2、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3、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项目不分标段。 六、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当合格投标人超过13家时,评标委员会将对合格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打分,按得分高低选取前13家(第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七、投标单位在青岛市崂山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的“”诚信考核”中必须注册。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9-02-27 09:30:00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上传投标文件。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497,060.49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 |
开标时间 | 2019-02-27 09:30:00 |
开标地点 | 已落实第二开标室 |
开标方式 | 公开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否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2019-02-27 09:30:00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已落实第二开标室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未修改 |
递交时间 |
标签: 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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