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沙滘围(沙溪南闸至南村镇沙滘岛)段堤防达标加固工程施工监理
广州市番禺区沙滘围(沙溪南闸至南村镇沙滘岛)段堤防达标加固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招 标 人:广州市番禺区河涌管理所
招标代理: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时 间:二〇一九年 一 月
广州市番禺区沙滘围(沙溪南闸至南村镇沙滘岛)段堤防达标加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市番禺区沙滘围(沙溪南闸至南村镇沙滘岛)段堤防达标加固工程已取得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番禺区河涌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番禺区河涌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
2.2 标段划分:共设1个标段。
2.3 项目规模:广州市番禺区沙滘围(沙溪南闸至南村镇沙滘岛)段堤防达标加固工程整治范围西起沙溪南闸,东至三十六亩水闸,整治堤段岸线长度1.3KM,确定本工程的防洪标准按远期(2020年)200年一遇,堤防工程级别为1级。具体工程需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具体数据以施工图为准。
2.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本总投资约6300万元,工程建安费用约2806.19万元。
2.5 计划工期:12个月。
2.6 招标内容及监理范围:广州市番禺区沙滘围(沙溪南闸至南村镇沙滘岛)段堤防达标加固工程项目立项及可研批复的施工监理服务,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工程创优、设备监造以及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此外,投标人还须按招标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招标人制定工程管理办法、各参建方职责及有关事务性工作等,具体以实际实施的监理范围为准。
2.7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88.1328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申请人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
3.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为本单位在职人员(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必须在本单位执业)。并具有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3个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
3.4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水利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单位工程(完工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业绩的认定时间以所提供业绩的单位工程(完工或竣工)验收鉴定书的验收时间为准。
3.5资格审查前,投标申请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且拟投入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否则不接受投标报名。
3.6投标人已出具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详见:附件二)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7)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 或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的。(招标人无书面拒绝投标单位名单)。
注: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报名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2月12日至2019年2月 18 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白沙路101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办理投标报名时提供资料详见本公告附件一:投标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如未按要求提供投标报名提中的资料,将不接受投标单位报名。
注:报名第一天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日历天。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9年 3 月 5 日9时30分,截止时间:2019年 3 月 5 日10时00分。
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第开标室。
5.2 开标时间:2019年3 月 5 日10时00分至2019年 3 月 5 日10时30分。
5.3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参与投标的家数不足3家,或者评标时通过形式评审、资格审查及响应性评审的家数不足3家,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人诚信评价分(权重20%)以本项目投标报名第1天所在季度的上一季度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站(http://121.8.226.19/gzswcx/index.jsp)公布的“诚信排名>>监理-水利”中“诚信综合评价”分,未入库企业或在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站中尚无诚信排名“监理-水利” 诚信综合评价分的投标人,其诚信评价分按40分计算。
8.异议受理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番禺区河涌管理所
电话:***-********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傍雁路雁洲水闸管理楼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为准。有关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均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为准。
10. 特别提示: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1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番禺区河涌管理所 招标代理: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傍雁路雁洲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文坡路8号8楼
水闸管理楼
联系人:肖工 联系人:罗工
电 话:***-******** 电话:137*****851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2019年1月31日
附件一:
投标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项目名称:申请人(盖章)
核查确认:招标代理机构接件人与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对以下资料已共同核对,双方确认核对情况属实。 招标代理机构收件人签名: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 ||||||
序号 | 项 目 | 内页码 | 提交资料要求 | 核对情况 (申请人不需填写) | 备注 | |
以下资料单独提交 | ||||||
1 |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 | 原件(一式两份) | 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 |||
以下资料装订成册 | ||||||
2 | 投标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 原件 | ||||
3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 原件 | ||||
4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 ||||
5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原件 | ||||
6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 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核对原件 | ||||
7 | 申请人基本情况 |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核对原件 | |||
8 |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 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核对原件 | ||||
9 | 项目总监 理工程师 |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 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核对原件 | |||
10 | 社保证明 | 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核对原件 | ||||
11 |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本企业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中的网页信息打印页 | 网页信息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 ||||
自2015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水利工程业绩 | (投标申请人在此填写工程名称) | |||||
12 | 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相关证明 | 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核对原件 | ||||
13 | 监理合同 | 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核对原件 | ||||
14 | 单位工程(完工或竣工)验收鉴定书 | 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核对原件 | ||||
15 | 投标申请人按要求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 原件 |
注: 1.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正本)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代表。
2.招标代理机构收件人及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应共同核对资料,核对完成后,双方在表格每页的“核对确认”栏签名确认。
3.招标代理机构在核对情况一栏中,填写“有或无”,缺部分资料的,需列出缺少的具体资料名称;需核对原件的,填写“与原件一致或与原件不一致”,与原件不一致的,需列出具体不一致内容。
4.在填写本表过程中,有修改的,修改之处须经招标代理机构收件人和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共同签名。
附件二: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番禺区水务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本公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本公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本公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不存在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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