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普湖县2019年乡村“十小”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二标段

岳普湖县2019年乡村“十小”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二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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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岳普湖县2019年乡村“十小”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二标段已经由岳发改【2019】6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岳普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岳普湖县2019年乡村“十小”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1657.25万元,评标办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艾西曼镇团结(1)村、托万艾西曼(3)村、加依托格拉克(4)村、加格达(6)村、托万科克其(7)村、尤库日科克其(8)村、恰喀(9)村;也克先拜巴扎镇恰克勒克(3)村、喀尕萨奇提(4)村、辉煌(5)村、塔勒博依(6)村、吐格曼艾日克(7)村、尕勒艾日克(10)村、其盖里克(11)村、当拉(12)村、开来依马克(13)村、钢花(14)村;阿其克乡红星(1) 村、阿热买里(2) 村、托玛(4)村、吾斯塘博依(6)村、玛江库木(7)村、努开勒(8)村、纳格热恰勒迪(9)村、亚博依(10)村、阿亚克帕万(11)村、欧吐拉帕万(12) 村、尤库日 帕万(13)村、贝勒克其(14)村、坤都孜(15)村、艾肯博依(16)村。

2.工程规模:新建十小店铺艾西曼镇45间,也克先拜巴扎镇92间,阿其克乡114间,每间25平方米, 共计6275平方米,遮阳棚,实施地面硬化, 围栏及其附属配套设施等。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YPH****************001

岳普湖县2019年乡村“十小”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二标段

新建十小店铺艾西曼镇45间,也克先拜巴扎镇92间,阿其克乡114间,每间25平方米, 共计6275平方米,遮阳棚,实施地面硬化, 围栏及其附属配套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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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从 2019年02月03日 10时00分 到 2019年02月14日 19时30分

2.报名地点: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

3.保证金子帐号: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19年02月15日至2019年02月19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至19:30

2.领取方式:喀什铭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喀什市新城南路5号院金洋芋大厦11楼)

3.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

六、其他说明

1、本项目资金来源为:2019年扶贫发展资金和中石化定点帮扶资金。2、报名成功的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将“建设工程完善投标信息确认表”加盖单位公章递交给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建设工程完善投标信息确认表”将不予接收。3、未在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处或通过其他途经取得的招标文件不可参与投标,因投标单位未主动联系代理公司错失购买招标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4、具体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岳普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喀什铭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岳普湖县

地 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喀什市新城南路5号(金洋芋大厦)11层

邮 编:

邮 编:

844000

联 系 人:

艾尼瓦尔

联 系 人:

李向可

电 话:

136*****975

电 话:

180*****255

传 真:

传 真:

****-*******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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