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普湖县阿其克中心水厂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岳普湖县阿其克中心水厂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岳普湖县阿其克中心水厂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岳普湖县阿其克中心水厂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已由喀什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喀发改农经[2019]96号文件批准建设,总投资3216万元,建设资金来自涉农资金和债券资金。招标人为岳普湖县农村供水总站,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管材、设备采购及安装、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岳普湖县阿其克乡15个行政村。
本次招标主要建设内容:新建井房2座(14.35平方米/座);水处理设备厂房1座(299平方米),锅炉房1座(27平方米),蓄水池1座(500平方米);配套离心泵4台,变频控制柜4套,水质净化设备1套(处理能力为4000立方米/天),电锅炉1台,变压器1台(型号S11-200);PE100级配水管网177.975公里,其中:DN400-75管道51.143公里(0.8MPa)、DN75-50管道126.832公里(1.0MPa);新建闸阀井183座,各类阀井共计26座,交叉建筑物232处;自来水入户782户,配套水表井3435座,安装智能IC卡水表6688个。
2.2本次招标共分为4个标段。
第一标段:设备厂房、净化设备采购及安装;
第二标段: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管网土建、管道安装及入户;
第三标段:管材采购;
第四标段:施工全过程监理,参与各阶段验收工作。
2.3计划工期:总工期120天(具体以和甲方签订合同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材料设备生产、经销、供货及售后服务能力,且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具有良好信誉和财务状况,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生产企业或具备上述资格生产厂家的授权经销商。同时投标人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商业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第二标段: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企业,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商业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第三标段: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管材生产、经销、供货及售后服务能力,具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且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提供的饮水工程使用的材料通过了“北京中水润科认证有限责任公司”或“新华节水认证有限责任公司”认证,具有良好信誉和财务状况,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生产企业或具备上述资格的生产厂家的授权经销商。
第四标段: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的水利水电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企业,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商业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3.2本次招标第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水处理设备的生产厂家或具有资格的经销商;其他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2月26日至2019年3月2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对应的“招标公告”项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址:www.xjslt.gov.cn。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22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金银路82号自治区儿童发展中心10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水利厅网、新疆信息网和新疆日报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岳普湖县农村供水总站
地 址:岳普湖县市政大道15号院
联系人:沈宏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喀什市唐城国际商务大厦5003室
联系人:曾露
联系电话:150*****699
招标监督机构:喀什地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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