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河东部一乡一镇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玉河东部一乡一镇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和田市玉河东部一乡一镇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和田市玉河东部一乡一镇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和田市农村供水饮水管理站,招标代理为新疆盛华永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管材采购、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和田市吉亚乡、玉龙喀什镇
2.2建设内容:本工程项目更新供水管井2眼;新建清水池1座(2000立方米),消毒间5座(92平方米/座);改建加压泵房1座(99平方米),管理房3座(124平方米/座);新建PE100级输配水管网317.8公里,其中0.8MPa,DN560~DN50mm共77.5公里;1.0MPa,DN560~DN50mm共107公里;1.25MPa,DN315~DN50mm共133.3公里;新建各类阀门井166座,穿越道路5处、渠道58处,水表井5295座,智能IC卡水表11113块。
2.3标段划分:根据本项目的工程特征,共划分为6个标段,其中施工4个标段,管材采购1个标段,监理为1个标段。
第一标段:水源及水厂工程土建、阀门阀件采购及安装、管件采购及管道安装;
第二标段:玉龙喀什镇区域内输配水管道土建、管道附属建筑物、交叉建筑物、管件采购及管道安装、阀门阀件采购及安装、入户工程;
第三标段:吉亚乡区域内输配水管道土建工程、管道附属建筑物、交叉建筑物、管件采购及管道安装、阀门阀件采购及安装、入户工程;
第四标段:PE管材采购;
第五标段:智能IC卡水表采购;
第六标段:工程监理。
招标控制价或发包价及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中载明。
2.4计划工期:总工期4个月(具体以签约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及其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施工标段投标人拟派所投标段的项目经理应到场参加开标会议。
3.2PE管材采购标段: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管材生产、经销、供货及售后服务能力,具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许可证且通过ISO系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生产企业或具备上述资格生产厂家的授权经销商。所供产品已被(北京中水润科认证有限责任公司、新华节水认证有限责任公司)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已经省级有关检测部门检验合格的报告并已取得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检验合格证,以及相关证照齐备的独立法人企业。
3.3智能IC卡水表采购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材料设备生产、经销、供货及售后服务能力并通过ISO系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良好信誉和财务状况,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生产企业和具备上述资格生产厂家的授权经销商。
3.4监理标段: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和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监理标段投标人拟派所投标段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到场参加开标会议。
以上投标单位资质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须经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基本信息登记及相关证照齐备的企业。
3.5本次不接受联合体及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2 月 13日至2019年2月17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对应的“招标公告”下载招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址:www.xjslt.gov.cn。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 3月 8日11时00分,地点为:和田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报名联系方式
招标人:和田市农村供水饮水管理站
联系人:阿不都卡地尔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盛华永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云芝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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