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房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房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鹤岗至大连高速公路七台河至鸡西段工程建设项目房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鹤岗至大连段高速公路七台河至鸡西段工程初步设计已获交通运输部的批准(交公路发[2009]294号)。项目业主为黑龙江省鹤大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为国内银行贷款、交通部补贴、地方自筹。招标人为黑龙江省鹤大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鹤岗至大连高速公路七台河至鸡西段工程建设项目房建工程施工及修复缺陷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七台河至鸡西段路线起点位于七台河新民,接拟建佳木斯至七台河高速公路,止于鸡西市沈家沟,与拟建鸡西至牡丹江段高速公路相连,全长64.174公里。全线设兴农、鸡西2处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设鸡西支线8.575公里,兴农互通式立交连接线2.203公里。
本次招标分为1 个合同段。
标段名称 | 建筑内容 |
---|---|
D1 | 兴农服务区地基土方工程、结构工程、屋面工程、内外装修装饰工程、上下水、供暖、电器、卫生洁具、防雷等安装工程及场区工程。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考察现场。如需招标人配合,请联系刘歆涌 189*****666
投标预备会时间: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将在阅读招标文件和现场考察中遇到的、需澄清和解答的问题于2010年8 月29日15时前以书面或传真的方式送(传)至招标代理处,招标人对提交问题的解答将以补遗书的形式于2010年8月30日发至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补遗书后于24小时内向招标代理发送回执确认。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 年9月15 日14 时整,投标人应于当日13 时至14 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招标中心一楼)。招标人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5.3 投标人应对所投的每个标段提交投标担保,投标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形式为转账支票、电汇或银行汇票(银行保函不适用),投标担保必须由投标人账户汇出,递交截止日期:2010年9月13日。投标人应确保上述款项在此日期前划拨到招标人指定的账户上,并将投标担保(转账支票、电汇或银行汇票)或其收据的彩色扫描件装入投标文件中。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省鹤大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公街2号
邮政编码:150090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程纪敏
招标代理:黑龙江省信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13号7楼
邮政编码:150040
电 话:****-******** (办公电话)
189*****900 (与投标担保有关事宜的联系电话)
传 真:****-********
联 系 人:曹 甦
2010 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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