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物资储备库建设招标公告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物资储备库建设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LNZC********
商 品 品 目
招标公告主体内容
招标公告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受辽宁省环境监察局的委托,对辽宁省环境监察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物资储备库建设(招标项目编号:LNZC********)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物资储备库建设采购项目(具体参数详见第四章) 。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 3个合同包,投标人可兼投兼中,但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包号 | 品目 | 设备名称 | 数量 |
一 | 1-1 | 活性炭(大粒、中粒、粉状) | 大粒:40吨;中粒:100吨;粉状:20吨 |
二 | 2-1 | 消石灰 | 500吨 |
2-2 | 漂白粉 | 50吨 | |
2-3 | 轻质纯碱 | 50吨 | |
2-4 | 硫酸亚铁 | 50吨 | |
三 | 3-1 | 吸油毡 | 6吨或300包 |
3-2 | 衬膜白色编织袋 | 2000条 | |
3-3 | 苫布 | 100张(2.4万㎡) |
第一、三包的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提供所投品目产品的样品各一件,投标货物实物样品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否则,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文件处理。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投标人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中标供应商不得分包或转包。
(四)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商的授权书。
(五)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具备由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准许生产招标货物的生产许可证或经营招标货物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上年度工商年检合格。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使用帮助”中公布的“供应商用户手册”,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四、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2010年 8月27日至2010年 9月1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投标人可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下载邮箱:mailto:lnzc11111@126.COM 密码:********。
注:填录《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在下载的采购文件第一页为《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投标人必须填写,并传真至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24小时自动传真:024-********)。
本表为投标人参与投标的主要凭证,如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领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传真到项目负责人,将不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0年9月16日 9:0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5楼,届时请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大会。
投标货物实物样品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否则,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文件处理。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联 系 人:张建国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和平区太原北街二号综合楼A座(市府大路西塔岗西走100米路南红楼)
项目联系人:邸毓春
联系电话: 024—********
传 真: 024—********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标 书 价 格 无 元
开 标 时 间 2010-09-16
招标发布单位名称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备 注 信 息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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