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升级改造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招标公告
公园升级改造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招标公告
广州文化公园升级改造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投标邀请书
根据穗发改城[2010]92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文化公园现对广州文化公园升级改造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进行施工专业承包邀请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文化公园升级改造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文化公园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峤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投诉电话:***-********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
四、项目概况
文化公园园内楼钢结构维修、景点绿化改造、园林小品铺装、花基花岗岩面改造、广场地面花岗岩石铺设、园内无障碍通道改造、厕所改造、喷水广场设备安装改造、展馆外观外墙砖面、花岗石、建筑铝合金窗修复安装、园内雨污水管网改造分流等。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设一个标段。
招标内容、规模:七馆改造、文化长廊改造、厕所改造、喷泉广场改造、赏墨景点改造、正门楼维修、七馆北侧绿地改造、花基改造、无障碍设备改造、七馆周边铺砖改造、品绿景点改造、余土泥渣外运,园内供电管沟、电缆、电房电柜等配电设施改造;安装园内广播设备、电源安装,系统安装调试;园内消防报警系统安装、消防设施、喷淋管网安装等工程。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施工图纸。
招标控制价:910.749354万元
六、资金来源:市城投集团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0年9月1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0年9月2日
报名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00——-- 4:00 。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级别或以上专业承包资质,且必须是广州市建委《关于公布亚运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和检测推荐企业名单的通知》(穗建筑【2009】836号文)推荐的施工企业名单内的企业。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相关专业人员,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
6、明确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由施工专业承包单位专职安全员(具有施工安全考核证书C类)兼任。(适用于施工专业承包招标且没有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
7、投标人自2007年7月 日(近2年或以上)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4点所述资质级别的低一个等级方能承接的工程,招标项目所需企业资质级别已是最低级别的,不得设置业绩要求)。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造价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选择性条款。本地招标项目应以广州市业绩为准,非本地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自定。如投标单位的业绩是联合体的,则按照联合体成员单位书面约定的份额为准计算,否则进行均分。)
注:①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及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②单独招标的专业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只需同时提供总承包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经业主和总承包单位确认的分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其中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
10、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外地、省(部)属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在穗施工备案证》或市属企业有效资质证书。
注: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 3 名时,取全部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3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接受报名。
十三、本工程根据《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设立的通知》(穗建筑【2010】564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四、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两份, 一 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载明的所有承诺性意思表示的有效期应不少于90天,《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五、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依法向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署名投诉。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0-002-1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招 标 人:广州文化公园
招标代理名称:广州峤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0 年 8 月
附件二:
********4">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工程名称: 投标申请人(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 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 | ||||||||
序号 | 项目 | 内页码 |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 审核情况 | 备注 | ||||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 |||||||||
1 |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不用装订) | 原件 | |||||||
2 | 投标申请公函(同以下资料装订为一本) | 原件 | |||||||
3 |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 原件 | |||||||
4 | 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原件 | |||||||
5 |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原件备查 | |||||||
6 |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 原件备查 | |||||||
8 | 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或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专业证明 | 原件备查 | |||||||
10 | 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的施工安全考核证书C类 | 原件备查 | |||||||
12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 (投标申请人在此填写工程名称以及工程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
中标通知书 | 原件备查 | ||||||||
施工合同 | 原件备查 | ||||||||
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 原件备查 | ||||||||
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如有) | 原件备查 | ||||||||
13 | 投标人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 原件 | |||||||
14 | 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工作协议(联合体投标的) | 原件 | |||||||
16 | 《外地、省(部)属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在穗施工备案证》或市属企业有效资质证书。(注:只限单独进行招标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项目选择此项) | 原件备查 |
注: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投标申请人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3、本表“报名提交资料要求”中原件备查指投标申请人需在投标报名时提交原件供核查,并确保在招标期间应招标人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工程招标监督机构提出要求后2日内提供原件复查。
4、投标申请人如提交两项以上业绩资料,可将本表第12项按照原格式扩展。
5、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
本表中如有修改,修改处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6、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7、投标申请人应尽量提供“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项的业主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未提供或提供不准确的,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招标人对投标人业绩的核查效率。
8、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总承包单位的中标通知书不需要原件备查。
附件三: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四、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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