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石中心卫生院改扩建工程招标公告
猴石中心卫生院改扩建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XGS-2010-LY01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丰县猴石中心卫生院改扩建工程已由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发改字[2010]3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均为东丰县猴石镇中心卫生院,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东丰县猴石中心卫生院改扩建工程
2.2项目概况:扩建面积283.27平方米,框架结构,三层;原有楼房改造门窗、地面、墙面刮大白、吊棚、铺地热等工程;
2.3 工程建设地点为:东丰县猴石镇中心卫生院内;
2.4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0年9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0 年 10 月31日总工期46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级项目经理或二级国家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分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证明书》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2007]17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
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8月20日至2010 年8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30分至11 时30分,下午 13 时30分至 16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本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元。
4.3招标文件如需电子版另加1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_2010 年_9月_9 日_13 时30分,地点为 东丰县南山宾馆三楼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个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东丰县猴石镇中心卫生院
地 址: 东丰县猴石镇中心卫生院院内
邮 编:136300
联系人:付金贵
电 话:151*****77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源市郊区公路段院内101室
邮 编:136200
联系人:兰喜田
电 话: 0437--*******
传 真: 0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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