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花苑二期安置楼工程招标公告
胜利花苑二期安置楼工程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 BNX********0 | ||||||||||||
工程名称 | 阜宁县胜利花苑二期安置楼工程 | ||||||||||||
招标人名称 | 阜宁县安居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名称 | 盐城市水木华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落实 | ||||||||||||
工程地点 | 阜宁城南新区境内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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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0 | ||||||||||||
报名地点 | 阜宁县招标投标中心(阜宁县香港路审计大楼) | ||||||||||||
公告发布日期 | 2010年8月30日 | ||||||||||||
计划开工时间 | 2010年8月30日 | 计划竣工时间 | 2010年9月30日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0年8月30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0年9月3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叁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阜宁县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BNX********002 一、阜宁县胜利花苑二期14#、15#、35#、36#安置楼工程项目已经县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是项目业主多渠道筹集,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采用BT(建设—移交)方式实施该工程项目. 阜宁县安居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作为BT项目招标人, 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BT投资建设承包人. 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BT项目招标的投标报名和资格后审。 二、代理机构:盐城市水木华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 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阜宁县胜利花苑二期14#、15#、35#、36#安置楼工程项目(BT) 2、工程地点:阜宁县城南新区境内 3、工程规模:胜利花苑二期14#、15#、35#、36#安置楼(15层),均为现浇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21170.22m2,建安工程总投资约为2696万元人民币。 4、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5、计划工期: 460日历天,计划2010年9月份开工建设。 四、发包方式、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1、发包方式:BT(建设-移交)方式。首次回购款时间支付,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分四年,每年支付总额的25%。 2、回购期限融资利率:中国人民银行在发放招标文件当日规定的人民币一年期商业贷款基准利率(不计复利),回购期内若与前述贷款基准利率的调整,回购期年融资利率不作同步调整。 3、发包内容:阜宁县胜利花苑二期14#、15#、35#、36#安置楼工程项目(BT)投资建设,一个标段的土建、安装工程,详细以招标人的有效文件为准。 4、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发包。 五、投标保证金及履约金 项目投标保证金为50万元人民币,履约金为250万元人民币。履约保证金在工程施工主体结束无息退还给中标人。 六、投标申请人资格后审条件 (一)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具有二级及其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6、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投标注册建造师必须具备二级及其以上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质等级;(特别说明:一、二级建造师必须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7、建造师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8、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9、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10、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办理,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以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手册为准)。 注:省外企业在投标时需提供江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核验手续。 (二)以下是资格后审可选合格条件(请在可选框内打“√”): 六、请投标申请人于 2010年 8月30 日至 2010年 9月3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至11:00时,下午15:30至17:30时至阜宁县招标投标中心(阜宁县香港路审计大楼)一楼服务大厅购买招标文件和图纸等相关资料。 七、本项目评标定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八、招标人地址:阜宁县阜城镇城河东路1号 联系人:王玉华 电话:134*****098 传真: 邮编:224400E-Mail: 九、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水木华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明电话:134*****066 传真:******** 邮编:224400 E-Mail:kent9355@163.com 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为: 2010 年 8月 30 日8时至 2010 年9月3日17时 。 招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二0一0 年八月三十日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阜宁县阜城镇城河东路1号 | 联系人 | 王玉华 | ||||||||||
传真 | 电话 | 134*****098 | |||||||||||
邮编 | 224400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盐城市水木华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沈明 | ||||||||||
传真 | 电话 | 134*****066 | |||||||||||
邮编 | 224000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2010年8月30日至2010年9月3日,每天上午8时0分 至11时0分,下午15时30分 至17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阜宁县招标投标中心(阜宁县香港路审计大楼)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2010年8月30日至2010年9月3日,每天上午8时0分至11时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阜宁县招标投标中心(阜宁县香港路审计大楼)获取 招标文件。 | ||||||||||||
专业公告阜宁县招标投标中心(阜宁县香港路审计大楼)1 阜宁县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BNX********002 一、阜宁县胜利花苑二期14#、15#、35#、36#安置楼工程项目已经县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是项目业主多渠道筹集,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采用BT(建设—移交)方式实施该工程项目. 阜宁县安居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作为BT项目招标人, 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BT投资建设承包人. 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BT项目招标的投标报名和资格后审。 二、代理机构:盐城市水木华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 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阜宁县胜利花苑二期14#、15#、35#、36#安置楼工程项目(BT) 2、工程地点:阜宁县城南新区境内 3、工程规模:胜利花苑二期14#、15#、35#、36#安置楼(15层),均为现浇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21170.22m2,建安工程总投资约为2696万元人民币。 4、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5、计划工期: 460日历天,计划2010年9月份开工建设。 四、发包方式、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1、发包方式:BT(建设-移交)方式。首次回购款时间支付,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分四年,每年支付总额的25%。 2、回购期限融资利率:中国人民银行在发放招标文件当日规定的人民币一年期商业贷款基准利率(不计复利),回购期内若与前述贷款基准利率的调整,回购期年融资利率不作同步调整。 3、发包内容:阜宁县胜利花苑二期14#、15#、35#、36#安置楼工程项目(BT)投资建设,一个标段的土建、安装工程,详细以招标人的有效文件为准。 4、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发包。 五、投标保证金及履约金 项目投标保证金为50万元人民币,履约金为250万元人民币。履约保证金在工程施工主体结束无息退还给中标人。 六、投标申请人资格后审条件 (一)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具有二级及其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6、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投标注册建造师必须具备二级及其以上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质等级;(特别说明:一、二级建造师必须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7、建造师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8、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9、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10、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办理,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以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手册为准)。 注:省外企业在投标时需提供江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核验手续。 (二)以下是资格后审可选合格条件(请在可选框内打“√”): 六、请投标申请人于 2010年 8月30 日至 2010年 9月3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至11:00时,下午15:30至17:30时至阜宁县招标投标中心(阜宁县香港路审计大楼)一楼服务大厅购买招标文件和图纸等相关资料。 七、本项目评标定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八、招标人地址:阜宁县阜城镇城河东路1号 联系人:王玉华 电话:134*****098 传真: 邮编:224400E-Mail: 九、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水木华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明电话:134*****066 传真:******** 邮编:224400 E-Mail:kent9355@163.com 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为: 2010 年 8月 30 日8时至 2010 年9月3日17时 。 招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二0一0 年八月三十日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阜宁县招标投标中心(阜宁县香港路审计大楼)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阜宁县招标投标中心(阜宁县香港路审计大楼)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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