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对唐山建设集团宏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对唐山建设集团宏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对唐山建设集团宏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债务企业名称:唐山建设集团宏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所在地:河北省唐山
债权总额:3937.84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拟处置拥有的唐山建设集团宏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债权总额3937.84万元,其中本金3534.55万元,收购利息177.94万元,孳生息225.35万元(自收购基准日至2018年12月31日计息,下同,2018年12月31日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债务企业名称 | 所在地 | 债权本息 | 抵押担保情况 | 备注 |
1 | 唐山建设集团宏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唐山 | 3937.84 | 保证+抵押 | 已诉 |
债权详细情况:
(一)借款情况(共1笔)
2012年10月25日建设银行唐海支行(现更名为曹妃甸支行)与债务人唐山宏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编号为建唐新TH-2012-FK03号《固定资产贷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13000万元,用途为固定资产投资,期限自2012年10月25日起至2015年10月24日。建设银行于2012年12月13日转账7000万元,2013年10月23日转账6000万元,发放上述贷款。
2012年10月25日建设银行与保证人唐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编号为TH-2012-FK03号《保证合同》,约定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
2015年12月9日建设银行曹妃甸支行与债务人唐山宏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担保人唐山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编号为TH-2015-FK01号《人民币贷款期限调整协议》,调整还款期限。
2015年12月24日建设银行与保证人耿立功、王春玲签订了编号为TH-2015-FK01号《自然人保证合同》,约定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
2012年10月25日建设银行与抵押人唐山建设集团宏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编号为TH-2012-FK03《抵押合同》,约定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抵押物为债务人名下位于唐山市曹妃甸区唐海镇曙光街北侧的土地131.53亩,分别为:土地证号唐海国用(2012)第********14号,他项权证:唐海他项(2012)第********62号,土地面积:67254.60平方米;土地证号唐海国用(2012)第********13号,他项权证:唐海他项(2012)第********63号,土地面积:11534.20平方米;土地证号唐海国用(2012)第********15号,他项权证:唐海他项(2012)第********64号,土地面积:2071.47平方米;土地证号唐海国用(2012)第********16号,他项权证:唐海他项(2012)第********61号。土地面积:6823.88平方米。以上土地建行为唯一抵押权人,建行首轮查封。
2013年9月23日建设银行曹妃甸支行与抵押人唐山建设集团宏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编号为市(曹)房交易字2013(237)号和238号《房产抵押贷款合同》,分别约定抵押金额为4000万元、1000万元。并办理在建工程抵押登记证明:唐山市曹妃甸区房建字第********4号、第********5。开始抵押房产面积:162481.54平方米,后解押并抵减贷款本金,目前尚在抵押范围的资产包括377套住宅面积35493.5平,80套商铺21521.62平,配套地下室247个面积4887.35平、92个车库2372.24平。建行为唯一抵押权人,建行轮候查封,但房管部门不显示有建行查封。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及工商登记情况
唐山建设集团宏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历史名称:唐山宏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6,成立于2003年11月26日,法定代表人:韩冰,注册资本:2000万元,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唐山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认缴出资1800万元,占90%,股东唐山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员会认缴出资200万元,占10%,住所:唐山市路北区部东里六湾丽景,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贰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目前勉强经营。
(三)保证人情况
唐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C,成立于1996年1月22日,法定代表人:许永泉,注册资本:108173.3万元,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唐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会认缴出资106009.834万元,占98%,股东许永泉认缴出资1081.733万元,占1%,股东黄芸认缴出资1081.733万元,占1%,住所:唐山路南区国防道21号,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贰级;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贰级;无损检测工程专业承包三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建筑工程设计(以上各项取得资质后凭资质经营);D1级压力容器制造(期限至2017年1月14日)、锅炉安装(3级,至2016年12月04日)、汽车配件、消防器材、通用及专用设备批发、零售;建筑小型机械修理;压力管道安装GB1、GB2(2)、GC2(期限至2019年1月19日)、普通货运、专业运输罐式;普通货物装卸(期限至2018年12月18日);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周转材料租赁、房屋租赁;以下限分支经营:一二类机动车维修(大中型客车维修、大中型货车维修、小型车辆维修)、专业二级维护(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目前该企业经营困难。
保证人耿立功,男,汉族,1968年2月12日生,住唐山市路北区东大里楼123楼3门101室。
保证人王春玲,女,汉族,1969年12月5日生,住唐山市路北区东大里楼123楼3门101室。
(四)抵押物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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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诉讼、查封(催收)情况
建设银行已向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号:(2018)冀02民初字4号,判决日期为2018年3月28日,建行胜诉。建行已申请强制执行,收购后我公司已向法院申请了执行主体变更,目前法院已经出具裁定同意我公司申请。
另外根据“风报”网站查询,债务人涉诉众多,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记录21条,涉及被执行标的金额2.38亿元。保证人唐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涉诉众多,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记录30条,涉及被执行标的金额7.35亿元。
保证人耿立功涉诉众多,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记录16条;保证人王春玲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记录1条,即本债权由建行申请列入。
处置方式:上述债权打包以竞价、拍卖、金融资产交易所挂牌等方式进行处置。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有效。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我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具体债权情况最终以借据、合同、催收通知书、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相关部门产权登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有效期届满日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李女士、唐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红军大街27号
邮政编码:050061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田女士
联系电话:****-********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2019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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