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情大道(金城路-湘湖路)改建工程(局部段)及博奥路南伸(湘西路-潘水路)工程PPP资格预审招标公告
风情大道(金城路-湘湖路)改建工程(局部段)及博奥路南伸(湘西路-潘水路)工程PPP资格预审招标公告
浙江中网银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风情大道(金城路-湘湖路)改建工程(局部段)及博奥路南伸(湘西路-潘水路)工程PPP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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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项目编号: XZCGDL2018-GK-ZCY089 二、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招标项目概况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 资格条件 1、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注销等不良状态。 3、同时,资格预审申请人有下列行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竞争: 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②截止至本项目投标日,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资格预审评审日至本项目投标日期间,新增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继续追究。 ③截止至本项目投标日,被主管部门(或政府采购部门或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限制参加投标的。 4、本次资格预审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以下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超过3家,若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分别满足资格条件1、2、3点要求; (2)联合体成员中,若联合体牵头方负责项目建设施工,则该牵头方须为联合体中承担施工责任的一方;若联合体牵头方不负责项目建设施工,则承担施工责任的联合体成员须与联合体牵头方互为全资、控股或者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关联企业;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责任、义务和分工。联合体中牵头方须在项目公司中出资不少于40%;联合体中所有成员均须在项目公司中出资占股;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的形式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二)公司资质要求 1、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承担施工总承包任务的成员必须满足本条件。 (三)资金要求 1、截止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总额达到人民币20亿元。 2、截至2017年12月31日,2017年度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5%。 (四)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满足): 1、2013年1月1日(以PPP项目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接过一个总投资金额(以PPP项目合同上明示的合同金额为准)在人民币18亿以上的PPP项目(不含BT)。 2、2013年1月1日(以施工总承包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接过市政道路类或公路类单个施工合同金额在人民币5亿以上(含)的项目。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 2019-02-03 至 2019-03-01 上午: 09:30-11:30 下午: 13:30-16:3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网新双城国际4号楼23层 3.标书售价(元): 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六、投标截止时间: 2019-03-01 09:30:00 七、投标地址: 杭州市萧山区1069号科技创新中心B楼4楼,评标四厅 八、开标时间: 2019-03-01 09:30:00 九、开标地址: 杭州市萧山区1069号科技创新中心B楼4楼,评标四厅 十、投标保证金: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其他事项 资格预审公告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决定采用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实施风情大道(金城路-湘湖路)改建工程(局部段)及博奥路南伸(湘西路-潘水路)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项目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已通过萧山区财政局审核,实施方案经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批准,已具备PPP实施采购条件。经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授权,杭州市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和采购人,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本项目社会资本。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下称“资格预审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概况 根据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前期调研,本项目纳入PPP合作范围的总投资约363813.01万元,包含建设投资338715.76万元,建设期利息25097.25万元。其中建设投资包括建安费用217292.1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8936.38万元,前期费用80000.00万元,预备费22487.25万元。 本项目包含风情大道(金城路-湘湖路)改建工程(局部段)和博奥路南伸工程(湘西路-潘水路)两个子项目,其中: 风情大道段位于萧山区与滨江区区界的东侧。风情大道改建工程(金城路-湘湖路)的设计范围为:风情大道方向北起金城路,南至湘湖路,全长约3.5km。其中金城路-湘湖家园入口路段为铁路代建部分,不纳入本项目建设范围;湘湖家园入口-湘湖路路段采用PPP的建设模式,具体范围为:主线快速路高架桥起点桩号K4+773.991(东分离主线对应桩号为EK4+831.017),终点桩号K6+430(东分离主线对应桩号为K6+440),主线终点处接顺湘湖隧道,全长约1.66km。本标段包含了风彩互通的主体工程,同时也包括了对应路段的地面道路,以及湘浦路的拓宽改造。根据本子项目可研报告,用地面积159.007亩。 博奥路南伸(湘西路-潘水路)工程位于杭州萧山区西南部,北起湘西路,南至潘水路,主线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 50km/h,全长约 2.75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六车道同已建段保持一致,全线设置隧道一座,桥梁两座,箱涵三道,其中在湘西路-彩虹大道段需对部分青年路线位适当改线。根据《关于博奥路南伸(湘西路-潘水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萧发改投资[2018]570号),拟用地总面积172.887亩。 1.2采购需求 采购风情大道(金城路-湘湖路)改建工程(局部段)及博奥路南伸(湘西路-潘水路)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与杭州萧山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萧山城投集团”)共同合资成立PPP项目公司,并由PPP项目公司承担本项目融资、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工作。 1.3合作方式 根据区政府授权,由杭州市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萧山区住建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和各项具体工作的安排。 明确萧山城投集团作为政府出资方代表,与中选社会资本成立项目公司。在项目公司中,萧山城投集团占10%股份,中选社会资本占90%股份。 本项目PPP合作期为十八(18)年,包括建设期三(3)年,运营期十五(15)年。 1.4采购方式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未参加资格预审的或资格预审未通过的申请人,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1.5回报机制 本项目的回报机制主要为基于绩效考核结果的可行性缺口补助模式。本项目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并将30%可用性服务费、全部运维服务费与本项目运维绩效挂钩,通过奖惩激励社会资本方实现项目整体产出效果。为避免财政支出压力激增,本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采用等额本息模式计算,在项目合作期内进行连续、平滑支付,具体于PPP项目合同进行约定。 2、资格预审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 资格条件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3、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3.1资格预审信息发布媒介 资格预审公告、澄清、更正和通知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均发布于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杭州市萧山区招投标管理信息网站(http://www.xszbjyw.com/)。 申请人应随时关注上述公告媒介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通知内容,如因申请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申请人自己承担。 3.2、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地点及方式: 1、时间:2019年2月11日至2019年2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双休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网新双城国际4号楼23层; 3、每套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4、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5、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任一成员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即可。 6、独立申请人应与资格预审报名登记时的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的,联合体成员中至少有一个成员与资格预审报名登记时的单位名称保持一致。资格预审后,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变动。 7、资格预审申请人可自行网上下载资格预审电子文件,网上下载电子文件不代表报名成功。若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文件载明的为准。 8、资格预审文件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 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4.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装订成册,一式七份(一正六副)并密封。 4.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3月1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杭州市萧山区1069号科技创新中心B楼4楼,评标四厅。 4.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由资格预审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授权代表持有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送达。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送达时间以资格预审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到时间为准。 4.4资格预审申请人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均按保密文件处理,除原件资料外不予退还。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采购人依法组织评审小组对资格预审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核,满足以上资格要求并通过符合性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即为合格资格预审申请人。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方可参加本次采购的公开招标环节。 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方可进入本次采购活动下一环节。 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不足三家的,由采购人调整资格预审文件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及其澄清修改文件(若有)同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杭州市萧山区招投标管理信息网站(http://www.xszbjyw.com/)上发布。 7、其它事项 7.1采购人将仅向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发售采购文件(未参加资格预审或参加但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均不能参加后续采购活动),采购文件具体发售时间及地点等以采购公告的方式另行通知。 7.2项目概况及采购需求等详细内容以项目采购文件为准。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浙江中网银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施先生 联系电话: 186*****090 传真: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网新双城国际4号楼23楼 2、采购人名称: 杭州市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 马先生 联系电话: ****-********、****-******** 传真: 地址: 杭州市萧山区文化路87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萧山区财政局 联系人: 朱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 传真: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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