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农村综合示范 招标公告
电子商务农村综合示范 招标公告
灵璧县电子商务农村综合示范采购项目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及《安徽省省级预算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财购[2015]560号)的规定,现就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灵璧县农业委员会;
二、采购人地址:灵璧县农业委员会;
三、采购人联系电话:156*****816;
四、采购项目名称:灵璧县电子商务农村综合示范采购项目;
五、拟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灵璧县电子商务农村综合示范采购项目之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我县电商基础薄弱,2017年成功申报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能有效促进我县的电子商务实现跨越式发展。为全面贯彻落实《财政部 商务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开展2017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7〕30号)、《灵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璧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灵政办〔2017〕44号)等中央、省、市、县文件精神,把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落到实处。为完成2019年国家的验收考评任务,需要尽快确认电子商务进农村物流体系建设项目的承办主体。
六、采购预算金额:400万元__;
七、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灵璧县分公司在我县乡村物流配送的基础较好,农村服务网点实现了全覆盖。二、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灵璧县分公司属于大型国有企业具备整合其他快递物流企业的能力,而其他物流企业并不具备这个能力。
八、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灵璧县分公司;
九、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建设中路30号。
十、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专业人员姓名 | 职称 | 工作单位 | 备注 |
谢晓峰 | 中级 | 宿州市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局 | |
葛宇飞 | 高级 | 灵璧县财政局 | |
赵先进 | 中级 | 宿州同信会计事务所 | |
王少华 | 中级 | 安徽省灵璧县地方税务局信息中心 | |
朱淑荣 | 中级 | 灵城镇人民政府 |
十一、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灵璧县中灵公共资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灵璧县南环路与西环路交叉口向东50米
项目负责人:李永联系电话:********262 181*****881
十二、灵璧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联系地址:灵璧县南环路与西环路交叉口向东50米
联系人: 李晓辉联系电话:********271
十三、公示期限:2019年2月3日至2019年2月15日;(注:必须不少于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公示期限从公示开始日期次日算起)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灵璧县农业委员会(采购人)反映,同时抄送灵璧县财政局(地址:灵璧县财政局;联系电话:****-*******)。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灵璧县农业委员会(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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