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源地及国(省)控断面河流周边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勘察+EPC招标公告
饮用水源地及国(省)控断面河流周边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勘察+EPC招标公告
文昌市饮用水源地及国(省)控断面河流周边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勘察+EPC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XTC-*******)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文昌市饮用水源地及国(省)控断面河流周边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文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文发改审批〔2019〕40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文昌市生态环境保护局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国家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文昌市生态环境保护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EPC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2.1.1 海南省文昌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东路水库二级保护区内村庄污水治理项目:项目拟新建18座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设计规模为410m3/d。
2.1.2 海南省文昌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竹包水库、赤纸水库、深田水库、水西水库、石壁水库二级保护区内村庄污水治理工程:项目拟新建21座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设计规模为210m3/d。
2.1.3 海南省文昌市文教河饮用水源地国控断面两侧200米内村庄污水治理工程:项目拟新建37座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设计规模为355m3/d。
2.1.4 文昌市国(省)控断面河流珠溪河两侧200米范围内锦山段村庄污水治理工程:新建24座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设计规模为385m3/d;新建管道总长77191m,其中新建村庄污水管网总长75141m,新建污水尾水排放管道总长2050m。
2.1.5 文昌市国(省)控断面河流珠溪河两侧200米范围内翁田段村庄污水治理工程:新建20座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设计规模为195m3/d;新建管道总长42018m,其中新建村庄污水管网总长39618m,新建污水尾水排放管道总长2400m。
2.1.6 文昌市国(省)控断面河流珠溪河两侧200米范围内冯坡及铺前段村庄污水治理工程:新建12座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设计规模为240m3/d;新建管道总长45567m,其中新建村庄污水管网总长44262m,新建污水尾水排放管道总长1305m。
2.1.7 文昌市国(省)控断面河流北山溪文城段200米范围内村庄污水治理工程:拟对北山溪文城段34个自然村建设污水处理站共30座,及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网等工程。
2.1.8 文昌市国(省)控断面河流文昌江文城段200米范围内村庄污水治理工程:拟对文昌江文城段13个自然村建设污水处理站共12座,及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网等工程。
2.1.9 文昌市国(省)控断面河流文清河文城段、沙荖河重兴段200米范围内村庄污水治理工程:拟对文清河文城段、沙荖河重兴段21个自然村建设污水处理站共14座,及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网等工程。
2.2 本项目计划管理服务期为:自监理工程师、发包人批准的开工报告载明的日期起计,至项目完工之日止,服务期为300日历天(其中,勘察周期30日历天,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周期24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2年。
2.3 招标范围:承担本项目工程总承包批复范围内勘察设计、施工、竣工及缺陷修复。工程总承包工作包含:岩土工程勘察,编制合格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采购、完成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2.4 项目地点:海南省文昌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以下资质的单一企业或符合以下资质要求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
(1)勘察资质:单一投标人或联合体一方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单一投标人或联合体一方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单一投标人或联合体一方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施工资质;
3.2 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2)勘察负责人: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3)设计负责人: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公用设备(给水排水)专业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4)施工负责人: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3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
3.4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最多为3家。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或组成其他联合体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联合体以符合本项目施工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5)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 。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 2 月 3 日至 2019 年 2 月 15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报名。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开标现场递交),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2月 27 日 8 时 30 分,地点为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楼 205 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1本次招标采用非电子标,投标人须使用电子签章工具(在http://zw.hainan.gov.cn/ggzy/ggzy/xgrjxz/index.jhtml下载签章工具)对PD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盖章;
7.2 投标截止日期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书——PDF格式(使用WinRAR对PD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压缩);
7.3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自行查找和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文件及图纸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8.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 文昌市生态环境保护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址: | 文昌市文清大道与清澜路交叉口 | 地址: | |
邮政编码: | 571300 | 邮政编码: | 570100 |
联 系 人: | 徐先生 | 联 系 人: | 颜女士、梁先生 |
电话: | 电话: | ||
传真: | / | 传真: | |
2019年2月 3 日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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