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马鞍山至巢湖段路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高速公路马鞍山至巢湖段路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安徽省北沿江高速公路马鞍山至巢湖段路基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徽省北沿江高速公路马鞍山至巢湖段的初步设计文件已由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皖发改设计〔2010〕311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路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北沿江高速公路马鞍山至巢湖段位于安徽省东南部巢湖市境内,是安徽省北沿江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还是马鞍山长江公路大桥向西的延伸线,也是高速公路网中的“横6”——南通至武汉高速公路(南通~扬州~天长~滁州~和县~无为~枞阳~安庆~潜山~宿松~武汉)的重要组成部分,自东往西方向,沟通了安徽省高速公路网中的“纵一”(徐州至杭州)、“纵二”(徐州至福州)南北两条纵线。

本项目起点接马鞍山长江大桥北岸接线姥桥互通立交,起点桩号为K0+000.000,在姥桥镇李村连接滁马高速,终点在含山县林头镇卧虎村附近与合巢芜高速公路交叉,终点桩号为K35+771.548,路线全长35.771548公里。项目建设对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实施安徽省东向发展战略、加快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规划建设、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逐步完善安徽省高速公路网络体系、充分发挥高速公路网尤其是与本项目相连的马鞍山长江公路大桥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a、主线设计标准

(1)道路等级:全立交、全封闭、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

(2)设计速度:K0+000~K4+900段采用100公里/小时,K4+900~K35+771.548段采用120公里/小时;

(3)路基宽度:K0+000~K4+900段路基宽33.5米,K4+900~K35+771.548路基宽34.5米;

(4)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公路-Ⅰ级;

(5)设计洪水频率:特大桥为1/300,路基、大、中、小桥及涵洞为1/100。

2.2合同段划分及计划开工时间、工期

本次施工招标分为3个标段,标段划分详见下表:

标段

起讫桩号

里程(m)

主要工程内容

01

K0+000~K14+800

14800

路基、桥涵、防护排水、软基处理、装配式管形通道安装、K0+870.00特大桥、姥桥枢纽互通一期工程

02

K14+800~K25+876

11076

路基、桥涵、防护排水、全线装配式管形通道预制、含山南互通

03

K25+876~K35+771.548

9895.548

路基、桥涵、防护排水、清溪服务区、装配式管形通道安装、巢湖枢纽互通一期工程


计划开工时间为2010年11月1日,工期20个月,缺陷责任期2年。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有的资质及业绩要求见下表,并要求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标段

资质要求

财务要求

业绩要求

01标

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特级资质同时具备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1、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亿元人民币;

2、申请人在2007年至2009年的三年平均营业额(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

近五年内成功地完成过累计里程50公里或以上的高速公路路基工程项目施工,其中至少1个项目的合同里程在10km或以上。

02标

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特级资质。

1、注册资本金不少于6000万元人民币;

2、申请人在2007年至2009年的三年平均营业额(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

03标


注:近五年内成功地完成指工程在2005年1月1日之后完工并交工,经按《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通过;工程规模和数量应以交工(竣工)验收报告、工程承包合同为准。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本项目严禁转包及非法分包。

3.3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且允许中1个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5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1天需提交伍佰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银行保函形式,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或其上级银行开具,招标人不接受任何其他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的出具应当经投标人工商注册地的公证机关对银行签署人的签字、银行公章的真实性进行公证,担保银行的电话、传真必须保持畅通,如无法联系确认,其银行保函按审查不通过处理。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方法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0年8月31日至2010年9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香樟大道180号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6楼总工办(1611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申请人基本情况表(格式附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经办人为授权代理人的出具经申请人工商注册地的公证机关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书格式附后)、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和单位行政职务任职证明原件)、2010年出具的经办人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或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单位介绍信、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条要求的施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正本原件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软皮装)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如有)应为申请人的部门负责人及以上,并在本项目整个招投标活动过程中不得更换,否则不予受理。

招标人将电话通知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购买招标文件,申请人的电话、传真必须保持畅通,如在工作日上班时间联系不上,其后果自负。

5.2资格预审文件每个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9月13日16:00时,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于当日14:00时至16:00时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香樟大道180号(习友路与香樟大道交叉口南约100米处)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楼电教中心。

由公证人员现场核查递交人身份,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人员必须与购买人一致,否则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予受理。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项目招标结束后,评标结果将在安徽省交通厅网站http://www.ahjt.gov.cn/、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网站http://www.apci.com.cn/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若经查实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在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到递交投标文件的过程中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将其不良行为上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香樟大道180号(习友路与香樟大道交叉口南约100米处)

邮政编码:230088

网 址:http://www.apci.com.cn/

联系人:陈维平 杨新苏

电 话:****-*******

传 真:****-*******

日 期:2010年8月31日


附件1:

申请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须部门负责人及以上)

电话

(须工商注册地固定电话)

传真

(须工商注册地传真)

电子邮件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基本账户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

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公司

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

备注


注:1、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人基本信息登记表》(并加盖单位章),由于情况不属实产生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应携带此表,并交招标人留存。

3、申请人还应提交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企业章程的彩色扫描打印件,企业章程彩色扫描打印件应经公证机关进行公证表明与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原件相符,或企业章程彩色扫描打印件应经公司注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盖红章确认。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法定代表人签字)性别:年龄:职务:

系(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申请人:(盖单位章)

注:

1、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如果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但需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法定代表人的签名、申请人的单位章的真实性进行公证,并应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2、以上公证书必须由申请人工商注册地的公证机关出具,否则不予认可。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购买(项目名称)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施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有效期截止日。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注:

1、如果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但需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法定代表人的签名、委托代理人的签名、申请人的单位章的真实性进行公证,并应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2、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委托期限必须确保授权委托书在投标有效期满前一直保持有效。

3、在授权委托书后应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4、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5、以上公证书必须由申请人工商注册地的公证机关出具,否则不予认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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