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九龙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监理招标公告(第二次)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九龙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投资【2009】5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九龙县自来水厂,建设资金来自地方配套、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2:7:1,招标人为九龙县自来水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核准文号为“川发改投资【2009】5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项目在省发改委指定网站四川日报网上的项目编号为( ********42)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衡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九龙县桥棚子。
2.2建设规模:垃圾卫生填埋场总库容14万立方米;平均垃圾处理量19吨/日,服务年限达到17年以上。共计预算投资 1600万元。
2.3计划工期:73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企业2007年以来(含2007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1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年 9 月 1 日至 2010 年 9 月 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衡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园林绿化、电梯安装、监理标段除外)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 年 9 月 29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成都市文武路9号光大金融中心21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7.联系方式
招标人:九龙县自来水厂
地 址:九龙县团结下街
邮 编: 626200
联系人:朱先生
电 话: 139*****103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衡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西大街88号西岸蒂景B218室
邮 编: 610031
联 系 人: 曾 源
电 话: ***-********
传 真: ***-********
电 子 邮 件: ysy1128@126.com
网 址:
开 户 银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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