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街道办事处2019年优抚对象慰问品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街道办事处2019年优抚对象慰问品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街道办事处2019年优抚对象慰问品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成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受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街道办事处的委托,拟对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街道办事处2019年优抚对象慰问品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GZCZ2019-001HW;
二、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街道办事处2019年优抚对象慰问品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79,000.00,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
四、采购数量:一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次采购(货物)服务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服务,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竞争性磋商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
2.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最高报价上限:100%;
4.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或至预算金额用完为止(以先到者为准);
5.采购内容:慰问物资一批;
6.项目采购需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报价人须为中小型企业 ,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不足三家的,允许大型企业参加;
8.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9.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六、供应商资格:
1.报价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价人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报价人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报价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处报名并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
6.报价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办理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时)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时需要出示本人身份证;
(3)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可在2019年2月2日8时30分至2019年2月13日17时30分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成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详细地址:珠海市前山兰埔路176号一承大厦8楼801室)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套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2月15日9时30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珠海市前山兰埔路176号一承大厦8楼801室。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9年2月15日9时30分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珠海市前山兰埔路176号一承大厦8楼801室。
十二、公告媒体:珠海市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19年2月2日至2019年2月11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代理机构:成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地址:珠海市前山兰埔路176号一承大厦8楼801室
联系人:邓林鹏 联系电话:****-*******、132*****667
(二)采购人: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街道办事处
地址:珠海市香洲同华路20号
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
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街道办事处
2019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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