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晟新材异地搬迁升级改造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广晟新材异地搬迁升级改造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广晟新材异地搬迁升级改造项目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根据2017-441800-32-03-011906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东广晟稀有金属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现对广晟新材异地搬迁升级改造项目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施工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晟新材异地搬迁升级改造项目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东广晟稀有金属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单工 联系电话:***-********、184*****511
招标监督机构:英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委员会办公室
监管电话:****-*******
三、建设地点:广东省英德市清远华侨工业园南区开发大道2号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一期建设包括分解萃取车间(钽铌分解车间)、氟钽酸钾车间、钽铌氧化物车间(含压缩空气站)、钽粉车间、酸储罐区、配酸间、锅炉房、氢气供应站、循环水泵房、高压配电室、柴油发电机房、液氩气化站、消防水池、纯水循环热水池、循环水冷水池、循环水热水池、应急水池、铁艺围墙、实体围墙、挡土墙、护坡等。总建筑面积为34655.89平方米,其中单体建筑面积最大为钽铌氧化物车间12290平方米;最高层数为2层;最大高度为15.56米;最大单体跨度为9.3米。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项目编号: JG2019-0693
(2)招标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施工图及相关资料,完成本项目施工任务及其他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及有关资料说明等为准):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土建工程、防腐工程和业主指定的其他工程。
(3)建设规模:本次招标总建筑面积为34655.89平方米,其中单体建筑面积最大为钽铌氧化物车间,12290平方米;最高层数为2层;最大高度为15.56米;最大单体跨度为9.3米。
(4)招标控制价:********.13元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9年2月3日至2019年3月14日10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9年3月14日09时00分,截止时间:2019年3月14日10时00分。
2、项目负责人签到起始时间:2019年3月14日10时00分,截止时间:2019年3月14日11时00分。
3、开标时间:2019年3月14日11时00分。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方能进行投标登记。(注:该表中项目负责人、安全员须为投标人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在册人员。)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省外企业须为一级)。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
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7、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工程中标价大于或等于57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
注:(1) 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未纳入《广州市城乡和建设委员会关于完善企业业绩信息登记的通知》(穗建筑[2016]776号)中“入库范围”的除外)。
(2)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3)技术指标需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业绩上传件中反映。
(4)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5)库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无效。
8、投标人已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在广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1、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办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且信用等级为C级或以上。
12、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规定,广东省以外的外地企业还需提供在广东省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的登记信息情况打印件,且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为“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中的人员。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纸质资料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及评标,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或通过技术标(或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东广晟稀有金属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
地址:英德市东华镇清远华侨工业园南区开发大道2号
十五、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十六、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0-007-1.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七、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十八《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招标监督机构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招标单位:广东广晟稀有金属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2019年2月3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管理的制度并完成工资支付,切实落实《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中的各项规定。我公司对实名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九、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工程所在地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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