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机构改革期间派出机构印章使用的公告
扬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机构改革期间派出机构印章使用的公告
为保证机构改革期间原扬州市国土资源局、扬州市规划局相关派出机构(下称派出机构)工作的正常运转,自1月30日市自然资源局挂牌后至派出机构改革完成新印章启用前,派出机构承办业务仍按原渠道办理,各派出机构继续使用原印章。
特此公告。
扬州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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