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机构改革期间派出机构印章使用的公告

扬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机构改革期间派出机构印章使用的公告


为保证机构改革期间原扬州市国土资源局、扬州市规划局相关派出机构(下称派出机构)工作的正常运转,自1月30日市自然资源局挂牌后至派出机构改革完成新印章启用前,派出机构承办业务仍按原渠道办理,各派出机构继续使用原印章。

特此公告。

扬州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2月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印章 自然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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