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市第四供水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喀什市第四供水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喀什市第四供水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已由喀发改农经[2019]8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总投资1375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扶贫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招标人为喀什市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新建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土建、设备安装、水处理设备、设备采购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喀什市浩罕乡和佰什克然木乡。

2.2本项目招标范围:新凿供水管井1眼,新建井房12.44平方米、清水池1座(200立方米),水处理设备厂房352.56平方米,锅炉房25.65平方米,加压泵房54.72平方米,高压配电室25.65平方米,卫生间14.35平方米,安装80kw电锅炉1套;购置潜水泵1台,水冷式离心泵2台(1用1备),变频启动柜3套;水净化设备1套(日处理能力1400立方米),设备1套,安装63KVA变压器1台、400KVA变压器1台,架设高压线路1100米;安装铺设输配水PE管道57.003公里(0.8Mpa,DN315-DN90,19.89公里;1.0Mpa,DN75-DN63,37.113公里),新建闸阀井83座,交叉建筑物81处。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

第一标段:土建、设备安装

第二标段:水处理设备、设备采购安装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土建、设备安装):投标人须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第二标段(水处理设备、设备采购安装):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材料设备生产、经销、供货及售后服务能力,且通过ISO系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良好信誉和财务状况,以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生产企业或具备上述资格生产厂家的授权经销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02月19日至2019年02月23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www.xjslt.gov.cn)“招标公告”栏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3月11日上午11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市金银路82号(自治区儿童发展中心10楼)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 新疆水利网、新疆信息网和《新疆日报》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喀什市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管理站

联 系 人:玉素甫.克尤木

电话: 138*****501

代 理 人:新疆新建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郑祖芬

电话:180*****900

招标监督机构:喀什地区水利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提升 农村饮水安全 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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