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好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合作协议的采购方案
杭州好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合作协议的采购方案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
采购公示名称: | 杭州好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合作协议的采购方案 | 采购公示编号: | ZJDYLYCGGS********07 | ||||
采购公示开始时间: | 2019-01-01 12:18:56 | 采购公示结束时间: | 2021-12-31 12:19:05 | 终止: | 否 |
采购公示正文 | |||||||
1、自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甲方按本协议区内实收乙种固定电话的话费收入(通话费收入包括:月租费、本网区内、本地移动、国内;不包括:程控新功能费、信息费、代收费、外网区内、国际直拨、欠费)和乙种宽带收入及手机语音的收入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2、服务费标准:甲方以如下标准支付服务费: 固定电话的话费实收收入的 4 %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宽带(包括光纤)实收收入的 4 %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其中普通宽带不超过150元/条,专线光纤不超过500元/条。融合套餐中的固定电话话费、宽带的实收收入按甲方上级公司确定的套餐收入分摊比例核算; 手机的话费实收收入的 4 %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3、服务费结算周期: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结算自协议签订之日起,按 半年为结算周期,1-6月服务费在每年7月份支付,7-12月服务费在次年1月份结算, 乙方须按:一般纳税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内容为:服务费,税率为: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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