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训练基地暨湖北省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站装备维修中心战勤保障基地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鄂州市训练基地暨湖北省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站装备维修中心战勤保障基地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采购项目鄂州市训练基地暨湖北省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站装备维修中心战勤保障基地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名称)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鄂州市消防支队(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鄂州市训练基地暨湖北省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站装备维修中心战勤保障基地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BZT-JZXCS-2019-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鄂州市训练基地暨湖北省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站装备维修中心战勤保障基地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三、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项目内容:从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审核开始到工程结算审计完毕。建设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11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3788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办公教学培训综合楼、学员宿舍(公寓房)、食堂、车辆器材库、体能器材库、体能训练场、模拟设施训练场、职业技能鉴定站、驾驶专业室外培训与考试场地、装备维修中心、战勤保障基地、绿化、道路、供电、环保共用设施等配套工程。总投资额:12359.6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272.3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498.74万元,预备费588.55万元。
2、采购项目品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3、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 | 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 |
鄂州市训练基地暨湖北省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站装备维修中心战勤保障基地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 1宗 | 以施工单位完成本工程的全部施工内容,结算审计单位出具工程结算审计报告经招标方确认后,作为最终服务期 | ①跟踪审计阶段: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工服规[2012]149号文中附件1《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表》中第5条“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收费标准收费的50%;由招标人支付。 ②结算审计阶段: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工服规[2012]149号文中附件1《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表》中“工程结算审核”(1)基本收费标准收费的50%;由招标人支付,(2)追加收费按国家收费标准,审减(增)额6%以内的审计费按国家收费标准收费的50%由招标人支付;审减(增)额超过6%(含6%)部分的审计费按国家收费标准收费由施工方支付。 注:投标报价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4、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5、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
6、本项目参照政府采购项目执行。
7、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
(2)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应为在投标人单位注册的注册造价师,且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 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受托为本项目包组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6)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2月1日至2019年2月12日17时30分期间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资料(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鄂州市文星大道19号明堂市场四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3)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 本年度或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其他组织或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5) 招标公告发布之月起前6个月内任意一月开具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6) 招标公告发布之月起前6个月内任意一月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定);
(8)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定);
(9) 提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0) 提供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注册造价师证书及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1) 提供不是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中(3)(4)条款中规定的供应商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定);
(12)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截图打印件)。
(以上所要求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原件备查),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在报名资料封面上用正楷字写上投标报名联系人名称及其联系手机电话及办公室电话。报名资料需编页码。其它原件现场核验退回。)
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2月18日9时30分。
七、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鄂州市文星大道19号明堂市场四楼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开标室。
八、开标时间:2019年2月18日9时30分。
九、开标地点:鄂州市文星大道19号明堂市场四楼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年2月1日至2019年2月12日17时30分止。
十一、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鄂州市消防支队
地址:鄂州市鄂城区寿昌大道18号
联系人:陈波
联系电话:187*****159
邮编:436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
地址:鄂州市文星大道19号明堂市场四楼
联系人:欧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436000
发布人: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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