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馆内部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纪念馆内部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DFS********1
工程名称 施耐庵纪念馆内部提升工程
招标人名称 施耐庵纪念馆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江苏省文化厅文物局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落实
工程地点 大丰市白驹镇水浒街184号施耐庵纪念馆(施氏宗祠)内
工程规模 建筑结构为古典祠堂,建筑面积600平方米,投资总额50万元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发包时间
DFS********101 施耐庵纪念馆内部提升工程 公开招标 50 2010-10-1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1
报名地点 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公告发布日期 2010年9月1日
计划开工时间 2010年10月1日 计划竣工时间 2010年12月1日
公告开始时间 2010年9月1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0年9月7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叁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大丰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预审)

一、施耐庵纪念馆的内部提升工程已经江苏省文化厅文物局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大丰市白驹镇水浒街184号施耐庵纪念馆(施氏宗祠)内。
(2)工程规模: 建筑结构为古典祠堂,建筑面积600平方米,投资总额50万元。
(3)承包方式:设计、施工。
(4)质量标准:合格。
(5)工期要求: 设计15天,施工60个日历天。
(6)发包范围: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⒈总体方案。包括设计理念、展线安排、展示手段、呈现方式等,以文字形式表述;
⒉各展区方案。包括各展区设计构思与创意,相关的版面设计、场景建构、互动展示装置规划、灯光应用、展示技术手段及设备应用;
⒊效果设计方案。包括各展区设计的平面图和效果图;
⒋施工与制作组织方案。包括展区展示图文、实物复制、场景、影像、互动装置、艺术品、展柜制作与施工;
三、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 三 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定项目经理资质和要求:必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或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目前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3)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或挂靠单位资质参与投标。
4) 投标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报名时,投标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人、拟报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不少于4人】自2010 年1月1日以来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5)资格审查合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时不允许更换。
四、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办法。
五、本项目评标定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六、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0年9月1日至2010年9月7日。请投标申请人于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3时至6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大丰市市区幸福东大街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报名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报名经办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加盖单位公章的介绍信及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有效账户开户许可证。
七、报名经办人报名后须在2010年9月8日下午15:00-16:00时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到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大丰市市区幸福东大街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递交投标报名资料(2010年9月8日下午16:00时后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接收)。将下列资料装入“投标报名资料袋”中,密封(但应清楚地注明“施耐庵纪念馆提升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资料”字样)。除本公告特殊约定外,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中缺下列资料任意一项者,将被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原件;(2)资格预审文件,一式三份;(3)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5)项目负责人的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或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原件;(6) 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不少于4人】自2010 年1月1日以来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7)投标企业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8)投标人认为其它需提供的材料。
上述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与资格预审文件一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证书原件和资料原件在资格预审时进行核对。
八、报名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预审不合格。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以书面方式告知投标申请人领取《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或《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方可领取本招标工程的招标文件。
九、本工程严禁挂靠,一经发现有挂靠嫌疑,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建设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联系人:丁日旭 单汉波

联系电话:139*****528 139*****955

地 址: 大丰市白驹镇水浒街184号

时间:2010年9月1日

附件: 评标办法
(资格预审、综合评估法)

大丰市施耐庵纪念馆提升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报价、工程质量、施工工期、施工组织设计等几个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产生1、2、3 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一、开、清标情况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开、清标过程中发现的情况予以评审,被认定为废标的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二、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为经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乘以系数A,A的取值范围为93%—96%,具体数值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现场抽签决定。
三、参加详细评审投标人的确定:
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不低于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的数量不多于7家(含7家)时,所有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参与详细评审;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不低于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的数量多于7家时,从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报价中由低到高选择7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参与详细评审,其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再参与详细评审。
四、详细评审:
(一)投标报价(50分)
1 有效投标报价:
1.1 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的要求;
1.2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成本价;
1.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
1.4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
2 报价分计算
2.1 参与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中最低报价的得50分。
2.2 参与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有效最低投标报价相比,每上浮1%扣0.5分,从50分扣起,不足1%时按插入法计算。
(二)施工方案创新 25分
1 内容与形式的协调性(10分)
主体突出、艺术形式与展示内容完美统一(7.5-10分);
主体较突出,形式有变化,内容与形式统一(5-7.4分);
能表达主题,形式有一定变化,内容与形式基本统一(2.5-4.9分);
主题不突出,形式单一,内容与形式脱节(0-2.4分)。
2 整体布局和总体理念(10分)
整体布局科学、合理,设计理念先进、新颖(7.5-10分);
整体布局较为科学、合理,总体设计理念先进、新颖(5-7.4分);
整体布局较为合理,总体设计理念一般(2.5-4.9分);
整体布局不合理,总体设计理念陈旧(0-2.4分)。
3 重点、亮点的营造和表现(5分)
有重点、有新意且视觉新颖、造型独特,有很强的表现性(3.5-5分);
有重点、有一定新意,造型完整,有表现性(2-3.4分);
无重点、亮点,没有好的表现手段(0-1.9分)。
(三)多媒体互动及艺术场景的设计 10分
1 多媒体互动的运用(5分)
多媒体互动可行性与适用性强,性能优,操作简便,容易维护(3.5-5分);
多媒体互动可行性与适用性较强,性能较好,操作简便(2-3.4分);
多媒体互动可行性、适用性差,操作复杂,难以维护(0-1.9分)。
2 场景艺术设计(5分)
构思立意准确,构图布局合理,实时特征明显,制作工艺先进,艺术感染力强(3.5-5分);
构思立意准确,构图布局合理,有实时特征,制作工艺精,有艺术感染力(2-3.4分);
构图立意一般,构图布局不合理,无实时特征,制作工艺差,无艺术感染力(0-1.9分)。
(四)施工组织设计及个性化设计方案10分
施工组织方案科学、合理,个性化施工方案针对性强(7.5-10分);
施工组织方案较为合理,个性化施工方案针对性较强(5-7.4分);
施工组织方案较为合理,个性化施工方案一般(2.5-4.9分);
施工组织方案不够合理,没有反映出个性化施工方案(0-2.4分)。
(五)投标人业绩5分
2006年以来,投标单位作为总承包人承担过叁项类似性质的设计、施工项目;项目经理、主创人员等骨干成员制作过叁个以上的同类陈列展馆得3分。获得两个以上的市(地)级以上奖项另加2分。
2006年以来,投标单位作为总承包人承担过贰项类似性质的设计、施工项目;主要设计创作人员设计制作过至少二个以上的同类陈列展馆得2分。获得一个以上的市(地)级以上奖项另加1分。
2006年以来,主要设计创作人员设计制作过一个同类陈列展馆得1分,获得一个县(市)级以上奖项另加0.5分。
2006年以来,主要设计创作人员未制作过同类似纪念馆陈列的展览得0.5分。
六、其它
1、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有违反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管理法规的不良行为,被查处并经市招标办记录在案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相关规定扣分。
2、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3、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廉政准入规定》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4、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废标处理。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大丰市白驹镇水浒街184号 联系人
丁日旭 单汉波
传真 电话
139*****528 139*****955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2010年9月1日至2010年9月7日,每天上午8时30分 至12时0分,下午15时0分 至18时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2010年9月1日至2010年9月7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分,下午15时0分至18时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获取 资格预审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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