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原料仓储(集聚区)基地工程涉及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及查验服务招标公告(第二次)
化工原料仓储(集聚区)基地工程涉及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及查验服务招标公告(第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义乌市化工原料仓储(集聚区)基地工程涉及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及查验服务项目已由相关单位批准同意建设,项目业主为义乌市化工原料储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任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义乌市城西街道。
2.2工程规模: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使用林地野外调查工作,确定各林业用地地类界线、面积、权属、林种、蓄积等指标。(2)森林采伐作业设计调查、协助查验、植被恢复方案设计。(3)依据国家、省相关规定,计算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应向上缴的森林植被恢复费,并估算林地补偿费、林木及地上附作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4)做好等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的协调工作。(5)野外调查认真执行相关技术规定,规范编制内业成果材料,保证技术质量,确保通过项目使用林地现场查验工作和成果报告专家评审会。(6)取得项目使用林地审核意见书。(含边坡、消防站、五星村农村公路工程,但已签订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咨询服务合同除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投标人具有具备丙级及以上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独立法人;
3.2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林地调查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自2016年1月1日起到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为准)。
3.4其它要求:
3.4.1决标前,招标人将核查项目负责人2018年10月至2018年12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险凭证。
3.4.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前没有下列不良行为:①被义乌市、金华市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执法监督部门、招投标监管部门处理(或处罚,以下简称处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尚在公告期或公示期内的;或被浙江省建设厅或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期或公示期的;②被浙江省省级行政主管部门下文处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尚在公告期或公示期内的;③被国家级行政主管部门下文处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尚在公告期或公示期内的;或被建设部或农业农村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期或公示期的。
3.4.3根据《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应用信用报告的通知》(义行服管〔2017〕17号)规定,信用等级为D、E类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时查询的上一个月企业信用等级为准)。
3.4.4投标人在义乌建设行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的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D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查询的信息为准)。
3.4.5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实施意见》(义行服管〔2018〕23号)规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为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时间查询的网站信息为准)。
3.4.6义乌市外投标企业必须在签订合同后10天内完成办理市相关部门的备案手续。
4.资格审查方式与评标办法
4.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2评标办法:现场评分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招标人不组织项目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2月18日14时00分,地点:义乌市市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分公司(义乌市福田路105号海洋商务楼11楼1103办公室)。
6.2逾期送达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义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ywjypt.com)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义乌市化工原料储运有限公司 地址:义乌市福田路105号海洋商务楼11楼1103室
联 系 人:王国洪电话:****-********
招标代理:浙江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义乌市北苑街道丹阳街208号3楼
联 系 人:金承磊电话:159*****540
2019年2月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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