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莞市窗帘及黑板政府采购公告
广东省东莞市窗帘及黑板政府采购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东莞理工学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东莞市政府采购项目-东莞理工学院窗帘及黑板一批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本次公开招标的文件编号为:GMTC043008ZH102
2、本次公开招标的货物名称和完工时间如下:
招标内容:A包:手动垂帘、卷帘及电动组件一批。
B包:布帘一批
C包:黑板一批。
(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
交货完工期:签订合同后30天内。
投标人可以只投一包,但必须对所投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
3、合格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1)A、C包:具备投标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合法经营权,且注册资金为60万元或以上。
B包:具备投标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合法经营权。
2)投标人如为经销商必须具有制造商授权。
3)投标人投标货物必须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检验或有生产许可证,C包必须具有环保合格证明。
4)在广东珠三角地区有售后服务点。
4、本次谈判文件规定时间(本次谈判均使用北京时间):
1)本次招标的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04年7月26日至2004年8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17:00。(节假日除外)
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04年8月17日上午8:30~9:30。
3)投标截止时间:2004年8月17日上午9:30。
4)开标时间:2004年8月17日上午9:30。
5、本次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
1)发售文件地点:
东莞: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东莞业务部,东莞市城区旗峰路福民广场11楼E室
广州: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左一楼售标书处。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东莞市城区学院路东莞理工学院4号楼410。
6、所有投标人都须为所投每包提交一份金额(A、C包:叁仟元,B包:壹仟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招标代理机构帐户上。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收取保证金地点为招标代理机构所在地。
7、公开招标文件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8、公开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人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9、有关此次公开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形式向公开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
东莞: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东莞业务部,东莞市城区旗峰路福民广场11楼E室
广州: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招标三部,广州市越华路118号左511室。
电话:
东莞:(0086)****-*******。
广州:(0086)***-********,********。
传真:
东莞:(0086)****-*******。
广州:(0086)***-********,********。
联系人:林斌(136*****470)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0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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