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楼及配套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业务楼及配套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富顺县中医院同心院区业务楼及配套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富顺县发展和改革局富发改发【2018】1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富顺县中医医院,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富顺县中医医院。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富顺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富发改发【2018】13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006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富顺县东湖镇内,二环路与迎宾大道交叉口处。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同心院区业务楼及配套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4.87万平方米,其中同心院业务楼建筑面积3.67万平方米,地下停车场1.2万平方米。包括红线图建设用地内的土石方开挖及场地平整、土建工程、二次装饰装修(玻璃幕墙、病房病人柜子、医疗器械柜、护士站台及吊眉、开水间的洗漱台、晾衣台、病人操作台等)、完善给排水、消防设施设备、电梯、钢结构工程、强电(照明)、地下停车场等。
2.3 建设工期:73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4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配套设施的专项设计、二次精装、中庭钢结构、幕墙等)、红线图建设用地内的土石方开挖及场地平整、二次精装设计、概算、工程施工(主体施工、内部精装、消防、强电、电梯、给排水及配套设备设施采购、安装工程)及竣工交付、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①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②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③省外施工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省外设计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备案证》,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④投标牵头人近3年(2015年至今)已完成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5亿元公共建筑工程施工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本项目设计施工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责任和义务;(2)须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单位为牵头人;(3)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4)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月31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18年2月32359分,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225930分,地点为 富顺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富顺县富世镇釜江大道中段317号)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富顺县中医医院
地址:富顺县富世镇富达路120号
联系人:曾老师
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静康路中段沙河中心2期7栋1606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设计施工 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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